周韦彤
本报讯 (记者 李奎)曾获得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冠军的女模特周韦彤,发现北京某医院擅用自己的照片进行整形宣传,遂将该医院告上法院。记者上午获悉,西城法院一审判决该医院在网站上刊登致歉声明。
周韦彤起诉称,不久前,她发现某医院在网站及杂志上擅用自己的代言照进行广告宣传,而该医院的整形科是一家专门从事激光整形美容的医疗机构。
周韦彤认为,该医院的行为使得社会公众对她的个人形象产生了误解,损害了其名誉。在双方协商未果后,周韦彤诉至法院,要求该医院支付精神损失费80万元、公证费1050元,并向她赔礼道歉。
周韦彤的经纪人王先生称,周韦彤从未跟该医院接触过,看到自己的肖像上了整形广告,非常气愤,认为这些广告,会令人误以为她曾在这家医院做过整形并为医院代言。
对此,医院表示,涉案照片是随机挑选的,并不清楚照片上的人是谁,不仅没有去对照片上人物的名誉进行损害,反而是进行了“赞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医院在未经周韦彤同意的情况下,在其网站及杂志上使用了周韦彤的照片,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周韦彤要求医院在其网站上刊登道歉声明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但被告医院并未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周韦彤的名誉,因此周韦彤以医院侵犯其名誉权为由,索赔巨额精神损害赔偿依据不足。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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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韦彤:曾用名周伟童。获2000年第六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冠军及“最受欢迎模特奖”。
接拍过周大福珠宝、小天鹅洗衣机、雅芳等广告。曾在电视剧《夏日里的春天》、电影《爱的是你》等多部影视剧中担任女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