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冰
电视剧《岁月骄阳》剧组正式起诉签约男演员黄海冰违约,并指出其三大“罪状”,要求其赔付部分片酬和制作损失100万元。朝阳法院已于6月23日受理了此案。
得知这一消息后,本报记者第一时间致电黄海冰。他对记者表示已获悉此事,但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而他在应诉的同时,也会反诉《岁月骄阳》剧组侵犯其名誉权。
剧组指责
罪状一:擅自离剧组导致损失上百万
昨天,《岁月骄阳》宣传总监陈先生告诉记者,黄海冰到剧组只拍了两天戏,就于5月27日擅自离组去了其他剧组。导致剧组停拍多日,不得不临时请另一位演员替换。而剧组因此损失上百万元。
黄海冰回应
协调不成 为片约无奈离组
对剧组的说法,黄海冰并不认同,他称自己完全履行了合同的约定。“和片方签合同时他们就知道我有《水浒》的片约在先,我的经纪人5月18日就通知导演,我27日要回《水浒》剧组拍戏,导演也说知道了。”黄海冰表示,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前10天通知了剧组。但是,从18日到27日,剧组几乎没拍过黄海冰的戏份,而他也在反复提醒导演自己要如期离组的事。“他们一直说拍不到我的戏,但是到了25日又跟我说27日不能走,28日有我的戏份。”黄海冰说。
协调不成,黄海冰只好在未经剧组同意的情况下,于5月27日赶往《水浒》剧组拍摄自己的戏。
剧组指责
罪状二:工作不用心
陈先生还表示,黄海冰在拍戏时十分不用心,不仅在片场不停地打电话、玩手机,要在工作人员的催促下才开始工作,演戏很不到位,不断出错不说,还大声呵斥要求重拍的副导演。“有场法庭戏黄海冰演得基本可说是吊儿郎当,希望他能从这次当被告中学到点经验”。
入行16年人品尽人皆知
得知剧组人员说自己拍戏不认真,黄海冰称:“我1994年入行,圈里圈外都知道我的人品,他们单方面指责要拿出证据。”他还说自己在其他剧组和工作人员相处都很融洽,“包括《水浒》剧组,任何工作人员都了解我的人品”。
剧组指责
罪状三:替换角色后不按要求退片酬
陈先生称,为了保证拍摄进度,剧组只能找其他演员替代黄海冰,并把这个情况通报给黄海冰,要求他退回部分片酬。
但剧组经过多次沟通,黄海冰却迟迟不退还片酬,相反还指责剧组违约。陈先生表示,无奈之下,剧组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们本来希望大家好聚好散,但事已至此,必须选择法律来维权”。
黄海冰回应
一定会反诉 还要告被侵犯名誉权
说到片酬问题,黄海冰称,剧组先前的态度十分明确,一定要黄海冰先退还片酬,再考虑要不要起诉。“我退钱可以,但要说清楚事情到底谁对谁错,依据合约是剧组违约在先。如果我把钱全部退还,那就等于默认我有错,他们就更有理了。”黄海冰称,自己的律师反复和剧组沟通都没有任何结果。
随后,黄海冰还告诉记者,他5月28日上午接到解约通知,当天中午剧组就找到了替代的演员,他在剧组只拍了两天戏,并没有耽误拍摄。
不仅如此,黄海冰还怀疑剧组早就找好了替换自己的人选,“联系演员、看剧本不可能这么快,哪有我刚走,演员就到剧组了。”
最后,黄海冰还表示,自己也一定会提起反诉,还要告对方侵犯自己的名誉权。
文/记者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