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静雯离婚案再起波澜 豪门老公索赔4600万(图)

2010/6/2 11:08:4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记者 冯伟宁 实习生 任梦)为了争女儿梧桐妹的抚养权,贾静雯和孙志浩的离婚官司因为双方无法妥协,始终没有达成共识。日前台北地院审理贾静雯离婚官司,孙志浩却向贾静雯提出反诉,要求离婚后贾静雯需赔偿他剩余财产4600万台币(约合920万人民币)。

孙志浩携女亮相

  本报讯 (记者 冯伟宁 实习生 任梦)为了争女儿梧桐妹的抚养权,贾静雯和孙志浩的离婚官司因为双方无法妥协,始终没有达成共识。日前台北地院审理贾静雯离婚官司,孙志浩却向贾静雯提出反诉,要求离婚后贾静雯需赔偿他剩余财产4600万台币(约合920万人民币)。

  豪门丈夫提反诉

  当年贾静雯嫁给孙志浩,都被外界看作是嫁入豪门。孙家在上海经营物流公司,在全球有千余位员工。不过日前在台北地院审理贾静雯离婚官司案时,孙志浩却突然提出反诉,主张行使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孙志浩认为自己月薪只有14万台币(约合人民币3.5万),而贾静雯和他结婚四年多来,演艺收入达到上亿台币。因为老婆收入比自己高,孙志浩提出,要求离婚后贾静雯必须补给他剩余财产4600万台币。

  不过法庭开庭当日,孙志浩和贾静雯都没有到庭。按照台湾法律规定,如果要提出反诉,孙志浩方面需要先上交20多万台币(约合4万人民币)的裁判费,孙志浩的委任律师表示会和孙志浩确认,基于裁判费考虑,暂时先请求2600万元(约合520万人民币)。

  女儿监护权未定

  孙志浩的律师张乃良表示,孙不是向贾静雯要赡养费,因为孙贾两人结婚时,孙家在上海用两人的名义,买了一栋市值超过两千万元台币的房子(约合400万人民币),还给了贾静雯五百万元台币(约合100万人民币)现金,每月还给贾母十万(约合2万人民币)生活费。男方现在要求的,只是把给贾静雯的财产拿回来。

  贾静雯在去年四月召开记者会时,哭诉女儿被孙志浩带到美国,掀起一连串的豪门风暴。之后贾静雯赴美维权,而孙志浩则向美国法院提起离婚及监护权诉讼,美国法院历经数月审理,认为整个事实发生在台湾,美国法院没有管辖权,驳回孙志浩的诉讼。同时贾静雯在台湾也提出离婚和监护权诉讼,目前女儿梧桐妹暂时由母亲贾静雯监护。不过目前法院并未对梧桐妹监护权做出最后的判决。

  贾静雯律师反驳

  不过针对孙家的说法,贾静雯方面却有不同说法。贾静雯的律师黄珊珊表示,孙志浩想要分配贾静雯的剩余财产,必须先举证贾静雯有这么多收入,孙志浩不能根据媒体报道估算贾静雯收入。而对于孙家举出的费用,黄珊珊则称,500万台币是孙家给的聘金,而房子是两人共同所有。结婚五年来,孙志浩没给过贾母任何生活费,仅在贾静雯怀孕期间给了120万(约合24万人民币)生活费。这笔费用,贾静雯也用拍广告的收入还给了孙家。

  对于孙志浩反诉,贾静雯表示对官司内容不会做回应,只想当个好妈妈。

  贾静雯离婚案回放

  2005年6月19日

  女星贾静雯生下女儿翊茜,小名梧桐妹

  2005年12月1日

  贾静雯与孙志浩在美国拉斯维加斯正式结婚

  2009年4月3日

  贾静雯召开记者会,坦承与孙志浩婚姻失和

  2009年12月18日

  贾静雯干爹吴敦证实,贾静雯已在美国与孙志浩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