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艺人贾静雯离婚官司从美国打到台湾,不久前争得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再打离婚诉讼,引来孙志浩反击,主张行使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孙志浩具状指出,他的财产只有十万美金(合人民币68万),自己在内地工作月薪只有35000元人民币(约台币十四万元),而贾静雯结婚四年多来演艺收入近一亿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2102万),他要求离婚后贾静雯必须将其剩余财产中的2600万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650万)给他。贾静雯对孙志浩的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诉讼表示“很傻眼”。
孙志浩称月薪仅3.5万
台北地院前日开庭审理贾孙离婚官司,2人均没有现身,仅由律师代表出庭。贾静雯律师黄珊珊指出:孙志浩竟主张贾静雯有1亿元以上财产,要求分配其中2600万元。孙志浩律师张乃良表示:“当初2人结婚,孙家曾给贾家500万元,之后又每月给贾静雯娘家10万元,上海还有双方共有的房子,既然要离婚,就要划清所有责任。”法官当日未实质审理,反劝孙再考虑清楚,若执意要贾支付2600万元,就必须先缴高额裁判费,还必须举证贾静雯有亿元收入。
孙父孙文麒曾为天虎运输集团中国区负责人,后脱离天虎成立虎威集团,孙志浩现为虎威货运董事长特助,外传他月薪23万元,但他称月薪仅3万5千元,不过媒体曾报道孙家资产约数亿元,在上海拥有2处房产,一处6年前市值就已达到4000万元台币,另一处为孙志浩、贾静雯结婚时居住,价值2000万元台币,此外孙家也传在美国洛杉矶有置产。
贾静雯回应:“很傻眼”
日前贾静雯问到孙志浩为何要求2600万元台币?她回答:“我也很傻眼,这是个好问题,请你们去问他。”她透露目前只想当个好妈妈:“我很爱我女儿。”而孙志浩手机关机,没有响应。(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