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甜蜜的一家三口
贾静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艺人贾静雯嫁给孙志浩,外界都以为她嫁入豪门。但台北地院审理贾静雯的离婚官司时,孙志浩突然提出反诉,主张行使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他要求离婚后贾静雯必须给他剩余财产“4600万元”新台币(约合967万元人民币)。
据报道,贾静雯、孙志浩的离婚诉讼愈演愈烈,双方都有意离婚,但为了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而争执不休,现在又演变为“豪门巨贾向离婚媳妇要钱”而备受瞩目。
孙志浩基于裁判费考量,暂时先请求2600万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546万)。法院前日开庭,孙志浩和贾静雯都未到庭。孙志浩具状指出,他的财产只有10万美金,每月在内地工作的薪资约3.5万元人民币,贾静雯的收入比他多,结婚四五年来,贾静雯的戏约和广告代言收入近一亿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2102万),依规定,离婚后双方财产扣除债务后,他可以分配贾静雯剩余财产的一半约4600万元新台币。
贾静雯委任律师黄珊珊表示,孙志浩想要分配贾静雯的剩余财产,必须先举证贾静雯有这么多收入,孙志浩不能根据媒体报道径自估算贾静雯收入。 (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