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静雯
媒体6月3日电 贾静雯与丈夫孙志浩的离婚官司,从美国打到台湾,并传出孙志浩提出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诉讼,要求贾静雯给他2600万新台币(约546万人民币)赡养费,而贾静雯则再次提出家暴说,并愿意让出房屋,不过,孙志浩在2日晚上,再透过律师发出紧急声明,表示只是要拿回贾静雯该还的钱,希望她别再扭曲事实。
据台湾“今日新闻”消息,贾静雯不久前在美国的诉讼中,争得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接着再在台湾打离婚诉讼,但现在却传出孙志浩具状指出,他的财产只有约350万(折合人民币73万),工作月薪约台币14万元(折合人民币3万),相对于贾静雯在结婚4年多来,演艺收入高达近1亿元台币(折合人民币2100万),因此,他要求离婚后,贾静雯必须将其剩馀财产中的2600万元新台币。
贾静雯对孙志浩的夫妻剩馀财产分配之诉,感到“很傻眼”,此事也引起各界讨论。贾静雯1日针对孙家所指2600万,包括夫妻共同持分的上海房产等发表声明,表示同意随时返还登记,因为她爱女儿胜过共有的二分之一持分。
贾静雯透过律师黄珊珊发表的声明中强调,婚姻及家庭不能用金钱衡量,孩子更不是父母的财产;有关孙志浩在诉状中主张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由其父母给贾母每月10万台币(折合人民币2万)、共180万台币(折合人民币37万),但贾静雯已在2008年5月8日已汇款120万台币(折合人民币25万)给孙的父母,另外汇款约200万4500元台币(折合人民币42万)孙志浩。
声明中同时指出,孙志浩从未给付她及孩子生活费用。声明中也强调,2006年发生家暴后,两人在8月签离婚协议书,就已经相互抛弃对方财产。但孙志浩在2日“绝地大反击”,也传了一纸紧急声明稿给各大媒体,他强调,贾静雯说他要求索讨2600万赡养费,根本和事实完全不一样。
孙志浩在声中强调,他只是想要回原本就属于孙家的钱,包括和贾静雯共同持有的上海房子,还有孙志浩父亲代垫的500万;他分成六点,细数付过哪些钱、没收过哪笔钱,一条一条解释清楚,洋洋洒洒写了两大张,他强调,此举为的是要让外界知道到底谁在说谎。
孙志浩并澄清指出,绝无家暴,是贾静雯在上海强行带走女儿,她才***签下协议书。而对于贾静雯同意还回上海房屋二分之一的持份,因为她爱女儿胜过房子,孙志浩也坚持自己对女儿的爱,表明不放弃争监护权。看来两人隔空交火愈演愈烈,这场戏还有的吵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