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贾静雯和“豪门前夫”孙志浩的离婚官司没落幕,现在又出现新的争端。孙志浩向法庭提出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要求女方付给孙家2600万新台币(折合人民币546万元),贾静雯也不示弱,以传真声明稿痛斥孙志浩从没付孩子生活费用,还说愿意把两人共有房子的1/2还给孙志浩,她爱女儿胜过房子和钱。
贾静雯的声明稿强调2006年发生家暴后,8月就签了离婚协议书,已经相互抛弃对方财产,更说早在2008年5月,就汇款120万台币(折合人民币25万元)和40多万元人民币还给孙家,但孙志浩并未付给贾静雯和梧桐妹任何生活费。贾静雯为了梧桐妹,更在声明稿中表示,同意拿上海房屋的1/2换回女儿,因为她爱女儿胜过房子。 (七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