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因新《永不瞑目》中途换角所引发的郝蕾与江苏广电互诉案,江苏广电一审被判追付郝蕾报酬30万元(本报4月21日曾报道)。记者昨天从市二中院获悉,郝蕾与江苏广电均已上诉。
去年年底,新《永不瞑目》在拍摄进程过半后,原本担任剧中第一女主角 “欧庆春”的郝蕾,接到制片方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通知,称其严重违约,决定不再聘请她担任女主角。此后,郝蕾认为江苏广电侵权,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10万元。江苏广电则提出反诉,认为郝蕾工作态度不认真,因此要求郝蕾返还已支付的片酬90万元并索赔180万元的经济损失。
今年4 月,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江苏广电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郝蕾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其单方面解除合同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郝蕾在离开剧组前基本完成了预定的拍摄任务,应按其实际工作量酌定报酬。据此,法院判决江苏广电给付郝蕾劳务报酬30万元,江苏广电的全部诉讼请求则被驳回。
一审判决后,郝蕾和江苏广电均不服,分别上诉。双方在上诉状中的理由基本与一审起诉时相同。郝蕾认为江苏广电还应给付合同损失及延期给付的利息;江苏广电则坚持称郝蕾违约在先,应赔偿重拍费用、剧杂费等经济损失。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