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觉得我们活在其中的这些大县城很奇怪,为什么左小祖咒朗朗上口的歌流行不起来,而Lady Gaga的电子舞曲却把整座城池变成了一间迪斯科。我一个富二代胖子朋友,手机铃声是《PokerFace》;我一个刚大学毕业的白羊座小妹,Q Q头像是***版的Gaga;我跟一位待业了三年的朋友在昆明一家商贸城逛街,从头走到尾,耳朵里满是《Bad Rom ance》的唱腔。我这位朋友的父亲曾是边陲某县文工团团长,他从小受父亲的熏陶,很懂音乐,大学时靠一把吉他和一头长发迷倒一众工科女生,但他的性格却不张扬,一直内敛而低调。逛街的他问我,这种歌,到底是怎么个好听法?因为它比蔡依林和凤姐还动感吗?我说,当然啦,满大街的人群欣欣向荣,一不动感就容易陷入空虚。
每个人都有自己热爱的音乐种类的权利,你选择披头四,我选择刘三姐,他选择洗耳恭听一切。但有些歌,不是用来听的,大概只是用来放的吧。电子舞曲不只在中国的商业步行街上大行其道,连评审最专业的格莱美都决定要为LadyG aga修改颁奖规则,这就说明音乐在各种元素融合的无限种可能之外,歌手的视觉化似乎也可以“投机取巧”一把。
千万不要忽视了Gaga在音乐之外的表演天赋——— 尤其是在这个“读图时代”,耳朵里的声音也容易转化成脑袋里的图案。一位网站娱乐编辑对我说,网上每天都有这位姐姐的图片新闻,永远新花样,她就像部永动机,创造着所谓的音乐艺术综合体,长此以往,她会让别人得上强迫症。Gaga双管齐下的结果,是她的音乐更有跃然纸上的立体感,她的歌姑且变成了好歌。可是,套用刘德华的一句话:好歌就一定要无时无刻地放吗?这显然不该是Gaga在我们的听觉生活中泛滥的理由。
很难用数据来统计说明Gaga现在到底有多火,美国的Billboard公告牌离我们太远,国内的点击量和盗版碟发行量一样不确切,但确实不只一个人跟我抱怨说最近听这种电子音乐听到耳朵起茧,而且担心耳膜破裂。为什么服装店都喜欢放欢快的电子音乐呢?我猜想,要么是它能降低人们的消费智商,要么是它能提高人们的消费欲望,要么是如左小祖咒说唱的,老板们都太忧伤。王小波在《黄金时代》里说:“那一年我21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而今21岁的美少女和花样男,正是被魔音灌脑的年纪。可惜当时的收音机里只有口号没有电子舞曲,否则王小波应加上一句,“我还想跳舞,还想给只穿一件白大褂的陈清扬买内衣***”,这样,后辈们更加有据可循,理所应当。
当然,Gaga有理,老板无罪。只是我们在亢奋中成长,渐渐习惯了浮躁的一切,就连耳朵也习惯在喧嚣中体验快感。当身体器官都沦陷的时候,思想算什么东西?其实,什么社会节奏都应该被宽容,但一千家服装店都在同一首快歌里嗨,在读图时代,它就有点丑了。
■南都娱乐评论员 沐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