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红挨骂小宝玉挥拳 观众发帖自曝被打

2010/7/20 14:35:5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昨日李少红公司相关人士和制片人李小婉均否认于小彤“打人”,并称此次活动主办方曾表示 “那位观众精神有问题,事发后已经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昨日,李少红公司北京荣信达负责人、新版《红楼梦》制片人李小婉接受采访时表示,于小彤打人的新闻并不属实,“小彤并没有打人。

李少红挨骂小宝玉挥拳 观众发帖自曝被打

网友贴出的于小彤与人发生冲突的视频截图

李少红挨骂小宝玉挥拳 观众发帖自曝被打

网友贴出的于小彤与人发生冲突的视频截图

  晚报记者 轩召强 报道

  人红是非多。此话用在新版《红楼梦》主创人员身上绝对贴切——该剧在上海等地面频道播出后,在捧得鲜花的同时,也收获了不少口水与板砖,甚至引发李少红导演红颜一怒在演播室“情绪失控”的场面。近日,又有网友爆料新版 《红楼梦》在苏州宣传时,因不满观众说“李少红玷污经典”,小宝玉扮演者于小彤竟挥起拳头与该观众发生了肢体冲突。现场有市民拍下事发时的视频,并在当地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中播出。

  不过,昨日李少红公司相关人士和制片人李小婉均否认于小彤“打人”,并称此次活动主办方曾表示 “那位观众精神有问题,事发后已经被救护车送往医院”。

  当事人发帖自曝被打

  记者搜索后发现,最先爆料此次“打人”事件的是一位网名叫“逍遥诗仙”的网友,该网友于18日下午在天涯论坛上发表题为 “新版红楼梦少年宝玉扮演者于小彤打人事件”的帖子,自称是冲突事件的当事人,并详述了事情的始末。

  据悉,事情发生在新版《红楼梦》剧组日前在苏州某社区举行的宣传活动上。 “逍遥诗仙”称:“我还是很尊重他们的,没当场反驳李少红,虽然她的讲话依然漏洞百出,显然没深入读过 《红楼梦》。结束后他们退场,笔者冲动了一回,说了句‘李少红玷污经典’……之后于小彤就要冲过来。旁边几个剧组人员想拉他,没拉住,然后他就冲过来,冲我吼‘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我就再说了遍‘你们玷污经典’。他便拉住我的领子,我还击一拳甩开了他,剧组人员见状立刻拉开于小彤”。

  现场视频证实有冲突

  有苏州市民在现场拍下了手机视频,并被苏州新闻综合频道等多家电视台播出。记者从视频中注意到,当时于小彤一脸不爽,冲着看台上一名戴眼镜的青年男性说了些什么。这名男青年走下看台,试图与于小彤理论,于小彤则对其挥了挥拳头,还推搡了对方。这时剧组的工作人员和“成年宝玉”的扮演者杨洋及时赶到进行劝阻。那个男青年一直想挣脱现场人员的拦阻,好在有不少人纷纷上来劝阻才没让事情闹大。随后于小彤生气地一甩手,离开了现场。

  全程目睹此事的朱先生在接受当地电视台采访时说起了争执的起因:“应该是有人说了一些新版《红楼梦》不好的话,李少红当时听了也没说啥就走了,可是之后于小彤冲了回来,与那个市民推搡了几下,发生了肢体接触,没想到搞成这样。 ”

  李少红公司否认“打人”

  昨日,李少红公司北京荣信达负责人、新版《红楼梦》制片人李小婉接受采访时表示,于小彤打人的新闻并不属实,“小彤并没有打人。大家看到的图片都是截图,其实你可以仔细看看视频,小彤到底有没有打人。如果他真的打人了,我们会让他出来道歉,但事实是他没有打人,现在请大家不要再扩大这件事情,请大家不要再伤害一个16岁的孩子,这样很浮躁,也很不厚道。 ”

  据记者了解,事情发生后,李少红公司曾向主办此次活动的江苏某地面频道了解过相关情况,而电视台方面给的答复却是 “那位观众精神有问题,事发后已经被救护车送往医院”。但奇怪的是,在网友上传的视频和图片中,记者并未发现有救护车的影子,而视频中那位与于小彤发生争执的青年观众也似乎看不出有精神问题的症状。

  众多网友也对于小彤“打人”一事纷纷发表评论,有观众表示新《红楼梦》拍得很辛苦,像于小彤这样的小孩子跟导演感情也挺深的,有人指责说玷污经典他自然不高兴,“于小彤只是把真性情表现出来,这位观众也太过了。 ”不过大部分观众认为既然选择了翻拍名著,就应该要经得起质疑,面对不同的声音,更不应轻易“上火”。

  相关链接

  新《红楼梦》被控“过河拆桥”

  □据天府早报报道

  新版《红楼梦》麻烦不断,昨日,该剧组更被赞助方之一的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赞助金120万元,原因是剧组没有按合同履行义务。

  昨日,该公司在北京正式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状告新版《红楼梦》剧组没有按合同履行义务。 2009年8月16日,该公司与新版《红楼梦》承制单位北京荣信达签订赞助合同,约定公司为剧组提供120万元拍摄资金,作为赞助回报,片尾每集的鸣谢字幕栏中出现公司名称和Logo。结果,待新版《红楼梦》开播后,片尾的鸣谢字幕栏中压根儿就没出现任何与该公司有关的字样。此外,负责本次官司的刘春雷律师还透露,剧组之前还答应了用12金钗中的两位演员担任公司的代言人,但这一承诺也不了了之。

  对此,剧组宣传总监王俊表示不知情,他说剧组尚未收到任何传票,但对于代言人一事,他透露自己曾在南京街头看到该公司的户外广告动用了剧组演员的形象。刘春雷律师则表示:“那个广告是公司自己做的,根本不是李少红他们提供的代言人,这样一来我们就很尴尬,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们擅自侵权。所以现在我们准备撤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