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下午,有“草原王子”之称的“快男”阿穆隆酒驾撞人逃逸交通肇事一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宣判:阿穆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朋友宝勒德牧仁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让我们来回顾下阿穆隆案的全过程:
07月21日 快男阿穆隆酒驾致人死亡 一审被判处三年六个月
06月23日 阿穆隆撞人案择日宣判 天娱称相信法律公正判决
06月08日 阿穆隆以交通肇事罪遭起诉 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03月27日 阿穆隆醉驾肇事伤者已死亡 可能赔偿其家人90万
03月23日 阿穆隆酒后超速驾车负全责 将面临最少4年刑期
03月17日 阿穆隆肇事逃逸后首次接受访问 向伤者道歉(图)
03月03日 快男阿穆隆酒后驾车肇事逃逸 杭州遭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