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穆隆酒驾撞人 获刑三年六个月

2010/7/22 12:12:0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在杭州轰动一时的“快男”阿穆隆涉嫌交通肇事案,昨天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3月24日,被害人李荣珍因颅脑损伤后多脏器功能衰竭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现场勘查与调查,被告人阿穆隆负事故全部责任。

  金报讯(通讯员 西法 记者 徐超)在杭州轰动一时的“快男”阿穆隆涉嫌交通肇事案,昨天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阿穆隆因交通肇事罪获刑3年6个月,其朋友宝勒德牧仁因窝藏罪被判处6个月的有期徒刑。阿穆隆之所以轻判,因法院采信了其自首的情节。

  酒后驾车撞死人逃逸

  阿穆隆是中国天娱传媒公司艺人。今年3月3日凌晨5时7分许,阿穆隆饮酒后驾驶朋友宝勒德牧仁的浙A98L18号宝马轿车,搭载宝勒德牧仁沿西湖区文一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古翠路口时,由于超速行驶且未注意前方动态,致使车头撞上骑杭207407号电动车由南往北通过路口的夜班下班女工李荣珍。事故发生后,阿穆隆未下车施救,反而继续驾驶,之后宝勒德牧仁驾驶肇事车辆将阿穆隆带回其位于余杭区竹海水韵芦花洲的家中藏匿。

  3月4日12时许,宝勒德牧仁明知阿穆隆要继续逃匿,仍帮忙联系了出租车,阿穆隆以两百元的价格打车到机场逃回北京。第二天,***抓获了宝勒德牧仁,并查获了肇事车辆。而阿穆隆得知朋友被抓获后,当晚从北京赶回杭州投案。

  3月24日,被害人李荣珍因颅脑损伤后多脏器功能衰竭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现场勘查与调查,被告人阿穆隆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认定自首给予轻判

  事发后,阿穆隆一方积极赔偿受害人,最后赔偿了80万,包括丧葬费、孩子今后的抚养费等。法院认定阿穆隆的态度是尽量在减轻被害人家庭经济损失,因此给予酌情考量。此外,在判决书中,阿穆隆的自首情节获法院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