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自传《坏小子》惹毛孙红雷 经纪公司发表声明

2010/7/22 17:08:4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孙红雷人生的第一本传记《“坏小子”孙红雷》已于日前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而湖南人民出版社则表示,“传记”在出版界的定义很模糊,有争议很正常。孙红雷经纪人王驿气愤表示,出版社和作者完全没有与孙红雷协商,侵害了孙红雷本人的权益。

  晨报讯 孙红雷人生的第一本传记《“坏小子”孙红雷》已于日前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传记中,孙红雷“自曝”曾在夜总会混成“一哥”。昨日,孙红雷经纪公司发表声明,称孙红雷与该书无任何关系,并保留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而湖南人民出版社则表示,“传记”在出版界的定义很模糊,有争议很正常。

  孙红雷爱跳舞是出了名的,书中却详细描述了孙红雷在夜总会当领舞的经过,称其是夜总会台柱,老板每个月付给他9000元的出场费,配了专车和司机……书中还曝光孙红雷与明星们的交际趣闻,如“荧屏初吻献给李小冉,只记得她充满了韭菜味。”“与巩俐首次见面比相亲还紧张”等。此外,书中孙红雷还拿姜文、王志文、葛优等明星的长相开涮,自认为姜文、王志文长得也不如他,“如果王志文不是明星,那他走在大街上绝对没人愿意多看他一眼。”

  对这本看上去趣味十足的“自传”,孙红雷却不买账。孙红雷经纪人王驿气愤表示,出版社和作者完全没有与孙红雷协商,侵害了孙红雷本人的权益。至于内容,王驿觉得很可笑:“他们既然没与我们沟通,何谈真实性?都是道听途说拼凑而成的。我们不排除随后状告出版社,你们等着看吧。”

  一位在出版界工作多年的资深人士介绍,这类官司,只要孙红雷安心要告出版社和作者,是场包赢的官司,“如果孙红雷这本书上面有‘自传’标志,那是绝对侵权;如果书上只有‘传记’,那这个界定就不好判断,但起码可以以书中的图片告对方,侵犯了本人的肖像权。”(夏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