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江苏卫视与郝蕾的解约案于昨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江苏卫视提交了新证据称郝蕾确实存在违约行为。
在《永不瞑目》的拍摄过程中,制作方江苏卫视在拍摄20多天之后与郝蕾终止合同,将女一号换为赵子琪,并且支付了郝蕾酬劳90万元。郝蕾将剧组告上法庭,索要余下的片酬210万元。剧组随即对郝蕾提出反诉,要求郝蕾支付因她违约造成的剧组损失270万元。在一审判决中,法院驳回了双方的诉讼请求,要求江苏卫视追加支付郝蕾30万元。双方皆提出上诉。在二审中,双方围绕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是不是郝蕾违约进行辩论,江苏卫视提供新证据称郝蕾在拍戏期间,有10多天时间利用业余时间写歌,每次写歌的时间不定,一般持续两三个小时,而且有一两次通宵,有场戏因为她通宵写歌导致眼肿,状态不好,剧组也确实对她写歌的事表示不满,导演和制片主任曾找郝蕾的经纪人谈话,要求郝蕾分清工作主次。据了解,此次二审将是本案的最终审判,法庭在听取双方证言之后,将择日宣布结果。作者 骆俊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