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先生自称为倪萍促成了丁桂儿脐贴的广告代言,但倪萍一直未付清介绍费。向先生将倪萍起诉至法院,索要11万居间费。昨天上午,此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向先生起诉称:2006年,他作为中间人,促成倪萍代言亚宝药业旗下的丁桂儿脐贴品牌3年。倪萍在2007年支付了居间费用4万元。剩余的11万元一直未实际支付。
倪萍代言丁桂儿脐贴是事实,倪萍的代理律师陈律师告诉记者,为此事提供居间服务的有两个,一个是向先生,他向亚宝药业提供服务;另一家北京东方霓虹广告有限公司向倪萍提供居间服务。所以向先生和倪萍不存在直接法律关系,向先生告错了人。倪萍一方并当庭提交了东方霓虹广告有限公司和亚宝药业的证明。
为了证明自己的中间人身份和15万元居间费用,向先生当庭播放了他和倪萍经纪人倪凌云的录音。记者在录音中听到,向先生自称代表亚宝药业请倪萍做代言,并告诉对方自己要提代言费的5%或15万元作为居间费用。在通话过程中,倪凌云“嗯嗯”地附和,并称可以代表倪萍接广告。在另一段向先生与倪萍的通话录音中,向先生自称原来说好15万元,后来只给了4万,他没签合同也就只能认了,但老婆唠叨他收钱少了很烦心。倪萍说道:“你没有签意向吃亏白吃亏……我能够做的,表达我的心意是我个人给你2万元,你就不要再折腾这事了……”向先生一方认为,这份录音能证明倪萍答应再付2万元。
倪萍律师表示,倪萍之所以答应给2万元并非如向先生所说是继续给付居间费用,而是因为向先生不断纠缠,倪萍出于同情和理解的一份好心,不能曲解为给付欠费。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进行。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