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向公众让渡一定的隐私权是普遍共识,也是社会成熟的一种标志。
但凡一个人成为公众人物,得到人们的认可、尊重或崇拜,大都有过人之处,比如有一技之长、富有才华、善于经营、位高权重等等,但同时也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因为公众人物的这些身份和地位,公众就有权以更高的标准来衡量他们,有权对他们进行更多的监督,有权对他们的行为说三道四。对他们自己而言,则必须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可是眼下有一些公众人物却不是这样。想当初,“粉丝”们对他们的崇拜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可如今,揭开外衣一看,却是大有泼皮无赖、胡搅蛮缠的“内涵”。让世人看了真是大跌眼镜。
“公道自在人心”,主流价值观更不容挑战。不管你多么能言善辩、信口开河,***只有一个,不会因为你是不是公众人物而有所改变。
公众人物善待公众、善待社会是应尽之责和义务,唯其自重方能留下清名。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