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源在西安城墙上创作的“脚印”艺术。
奥运会开幕式上,绽放在故宫上空的蔡国强烟花“大脚印”。 资料图片/新华社
本报讯 (记者李健亚)凭借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的“大脚印”,中国当代艺术“四大金刚之一”的蔡国强的影响力已拓宽至艺术界之外。但近日,西安艺术家牧源却质疑“大脚印”的创意疑剽自他自己的作品。昨日,记者获悉,认定蔡国强剽窃自己提交给奥组委的“奥运脚步”方案,西安艺术家牧源将蔡国强告上法院。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就此立案。但蔡国强方面则称,不清楚此事,要等了解后再做回应。
两个项目
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
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蔡国强让29个脚印以烟花的形式绽放在北京中轴线的上空。然而,西安艺术家牧源却表示自己在2002年和2005年给奥组委提交的《奥运脚步———大地艺术计划推介书》中也有脚印、奥运、第29届、天安门广场、奥体中心等主题元素,并接到了奥组委的回函。
牧源告诉记者,在他提交的方案中,提到了29个脚印象征北京第29届奥运会,并且也提出了穿越天安门广场、故宫、奥体中心的脚印路线。而蔡国强也表示其29个烟花脚印象征第29届奥运会,且脚印沿着北京城中轴线一步步迈向“鸟巢”。由此,牧源认为蔡国强的脚印创意剽窃了自己的创意,“我的作品主题是在地面实施,脚印的材质我提的是多种形态”,牧源说。
牧源方面
创意雷同绝不可能是撞车
牧源称蔡国强大脚印与自己提出的“奥运脚步”雷同绝对不可能是撞车,因为自己一直在以“脚印”为主题从事艺术创作,而蔡国强作为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视觉特效艺术总设计,所有的方案一定会汇总到他那,“蔡国强是利用职务之便剽窃了我的创意”。
牧源指出自己从2008年底就给蔡国强北京工作室寄过相关文件,但没有回应。2009年3月又在网络上发出给蔡国强的警告函,也没有回应。由于民事诉讼的两年有效期快到了,他就采取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目前,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就此立案。
牧源表示他请求法院判令蔡国强停止以“脚印”创意为内容的一切侵权活动宣传、展览和拍卖,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蔡国强方面
了解情况后再答复
对于奥运会大脚印创意,蔡国强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奥运时的大脚印,在上世纪90年代初我就想把它做出来。在中轴线上的脚印,既是与奥运主题合拍,又与我的艺术理念和外星人计划都吻合的创意,其实是找到了双赢”。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蔡国强,蔡国强助手称,蔡一直在国外并不了解牧源所说的情况,这事要等了解清楚了再答复。
而记者联系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会(北京奥组委解散后成立的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公益性社团法人组织)咨询当年是否收到过牧源的“奥运脚步”,被告知北京奥组委于2009年8月解散后,工作人员已经换了。
■ 疑问
奥运会何时收到牧源方案?
记者发现,给牧源回函确认收到其方案的是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火炬接力中心,且回函时间是在奥运开幕式之后的2008年11月12日。并且,回函没有提到底是何时收到牧源提供的方案。对此,牧源告诉记者,当时自己将方案交给了火炬接力中心及文化活动部,在看完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后,认为蔡国强的大脚印创意剽窃了自己的创意,才找到火炬接力中心开回函。回函明确承认收到过“奥运脚步”的项目计划书。
■ 事件进程
2002年、2005年
牧源称自己分两次向奥运会火炬接力中心递交“奥运脚印”方案。
2008年8月8日
蔡国强在开幕式上用烟火创造沿着中轴线前进的29个脚印。
2008年8月8日
牧源发现大脚印的创意和自己提交的“奥运脚印”方案一样。
2008年11月12日
在牧源要求下,奥组委火炬接力中心给其回函,称确实收到他的方案。
2008年底
牧源表示给蔡国强艺术工作室打过电话询问此事。
2010年8月
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事立案。
■ 律师解读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对于思想或创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但通常表达与创意是连在一体的。具体到“脚印”这种情况,其表达与创意很难割裂开来,要看提供的方案具体的细节。
陈绍平律师(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