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静雯与孙志浩7月签字离婚后,双方为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对簿公堂。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昨天作出裁定,将梧桐妹监护权由双方共同监护,但由父亲孙志浩为主要监护人。梧桐妹在美国学校上学期间,由孙志浩方面监护,学校假期则由贾静雯方面监护。
对此,贾静雯的律师表示台北地方法院这一判决有违法理。同时贾静雯委托律师通过经纪公司发表声明,表示法院有关判决存在不公,没有顾及到女儿的利益,且前夫行为会对女儿造成不良影响,她会为争取女儿抚养权坚持到底。(余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