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振海公司发声明 称媒体旧事重提造成二次伤害

2010/9/6 19:33:5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今日(9月6日),寇振海经纪公司发表声明就“与保安业主打架一事”做出回应。对此,寇振海所属经纪公司发声明表示,该事件已对寇振海造成了二次伤害,经纪公司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艺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形象。

寇振海(资料图片)

寇振海(资料图片)

  女物娱乐讯 今日(9月6日),寇振海经纪公司发表声明就“与保安业主打架一事”做出回应。该公司表示,此新闻为今年7月旧事,但近日却被媒体以最新新闻报道,对艺人造成了二次伤害,他们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以下为声明原文:

  9月4日,北京某报纸媒体曝出寇振海打人事件,其原文为“昨天,本报报道了演员寇振海及同伴在卧龙小区被指打伤保安、业主一事……”,9月6日,广州、南京等地的几家报纸媒体此事进行再次报道,此新闻引发极大关注,众网友纷纷在网上发帖表示抗议。

  对此,寇振海所属经纪公司发声明表示,该事件已对寇振海造成了二次伤害,经纪公司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艺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形象。

  首先,新闻发生时,寇振海正在无锡拍摄高希希导演的《独家披露》,当事人所在地点和事件发生地点完全不符。另外,所谓的“寇振海打人事件”本是2006年7月份的新闻,而且当时经纪公司已对此事进行澄清。如今在2010年9月份却被再次拿出来当做新闻发布,使得寇振海个人权利和公众形象受到二次伤害,请问,媒体的公德心在哪里?记者所谓的良知又在哪里?

  是现在的新闻热度不够?还是部分媒体的反应过慢?竟然需要把3年前的旧闻当成新闻?媒体所谓的专业到底在哪里?难道现在的媒体发布、转载新闻都不进行求证吗?

  就近日媒体对寇振海造成的二次伤害,经纪公司已将事件的处理交由法务部,如相关报纸媒体未及时对寇振海进行公开道歉,公司将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也请相关媒体监管部门对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查证,以免误导社会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