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过中秋 陈志云可能将判刑14年

2010/9/21 12:05:2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TVB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的中秋不是滋味。廉署将会安排52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37位来自TVB,包括方逸华等无线高层以及佘诗曼、黎耀祥等一线明星都有可能出庭作证。法律界人士表示,有关指控会否入罪,佘诗曼、杨怡、杨思琦、陈敏之及陈倩扬5名花旦的证供很重要。

  新快报

  本报讯 TVB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的中秋不是滋味。因其被指控受贿及串谋诈骗,将在今日受审。廉署将会安排52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37位来自TVB,包括方逸华等无线高层以及佘诗曼、黎耀祥等一线明星都有可能出庭作证。如定罪,最高可被判监14年。

  据TVB内部人士透露,陈志云涉贪污被起诉后,TVB集团总经理李宝安以电邮及口头形式下令全体艺员“封口”,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亦承认发出内部通告,指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任何人如提及案情可能会影响事件的发展,故TVB提醒员工不能提及案情。

  法律界人士表示,有关指控会否入罪,佘诗曼、杨怡、杨思琦、陈敏之及陈倩扬5名花旦的证供很重要。律师分析,如定罪他最高可被判监14年。据悉,方逸华本有意让陈志云回巢,但大前提是陈志云获撤销所有控罪。换言之,若陈志云任何一项罪名成立,他都会被TVB解雇。陈志云在TVB工作16年,保守估计,他将会损失约400万港元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