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方表示与电影同名的书籍《让子弹飞》涉及严重侵权
女物娱乐讯 由姜文导演的贺岁片《让子弹飞》即将在年底上映,近日一本名为《让子弹飞》的书籍也随之上市。片方表示此书未经许可使用影片大量剧照,此外应原著作者马识途方面要求,为抵制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夜谭十记:让子弹飞》这一严重侵权情况,《夜谭十记》作者马识途先生及电影《让子弹飞》出品方发表联合声明。
对于该出版社的侵权行为,双方表示非常愤怒和失望,对于这一非法出版物仍在市场上销售的情况,并希望尽快停止。《让子弹飞》的正版图书正在计划中,包括原著小说、剧本简介、主创采访、精美剧照等得到授权许可的出版内容都在安排中,以下为声明全文:
《夜谭十记》作者马识途先生及电影《让子弹飞》出品方联合声明
作为《夜谭十记》一书的作者,马识途先生对该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该作品自1983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首次出版以来,作者本人从未改变该作品名称,也从未授权他人将作品名称改为《夜谭十记:让子弹飞》或其他任何名称。
马识途先生于2008年将《夜谭十记》的电影、电视改编摄制权转让与北京不亦乐乎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亦乐乎电影公司”)。依照双方约定,不亦乐乎公司有权根据摄制需要将该作品改编为电影电视剧本,并对改编剧本及电影电视拥有独立而完整的著作权。
不亦乐乎电影公司于2010年拍摄完成由姜文导演,由周润发、姜文、葛优、刘嘉玲主演的电影《让子弹飞》(以下简称“电影”)。 电影目前尚处于发行宣传阶段,未正式公映。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以下简称“该出版社”)出版的《夜谭十记:让子弹飞》(图书中记载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总社有限公司出版”)未经作者本人同意,擅自改变作品名称,而图书装帧设计未经不亦乐乎电影公司同意而使用《让子弹飞》电影剧照、海报图样和“让子弹飞”字样,且擅自将对演员的访谈内容加入书中。上述行为同时侵害了《夜谭十记》作者马识途先生、电影《让子弹飞》出品方及演员等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马识途先生及不亦乐乎电影公司特此发表联合声明,要求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及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总社有限公司做到以下几点:
一、公开对其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二、立即停止发售侵权书籍,收回已发售侵权书籍;
相关权利人将保留追究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侵权行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