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依曾协议离婚三次 发微博确认婚姻终结

2010/12/1 16:33:1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李明依和美籍老公Peter Henderson协议离婚达11年,昨日(11月30日),她收到美国律师邮件,告知二人离婚即日起生效,她通过微博表示,“我正式离婚了,很难说自己是高兴还是悲伤,我哭了。

李明依

李明依

  女物娱乐讯 李明依和美籍老公Peter Henderson协议离婚达11年,昨日(11月30日),她收到美国律师邮件,告知二人离婚即日起生效,她通过微博表示,“我正式离婚了,很难说自己是高兴还是悲伤,我哭了。”

  发微博确认消息

  李明依昨日收到美国律师邮件,告知二人离婚即日起生效,她在微博上表示,“刚刚接到通知,我正式离婚了,很难说自己是高兴还是悲伤,我哭了。11月是个很特别的日子。”

  李明依受访时表示:“突然接到一个结果,我不知道自己是赢了还是输了,钱能解决的事,我能解决多少算多少,最困难的是钱不能解决的事,为了维护小孩最快乐的童年和最完整的成长,我用尽心思,这是用钱无法买到的。”

  曾三度协议离婚

  李明依29岁时赴纽约游学3个月,与口琴老师Peter一见钟情,转年情人节在纽约结婚,婚后二人因太自我而有意离婚。1999年11月,李明依生下儿子后与丈夫首次考虑离婚,2001月4月,她携子返台至今,这期间二人长时间分隔两地,李明依也发现前夫劈腿,双方三度协议离婚。

  李明依的离婚之路非常不顺,先后找了三位律师,但不是因律师太忙、生重病,就是双方对儿子的监护权和赡养费有意见,一直无法达成协议。直到去年11月老公终于签字,二人才将离婚协议书交由美国律师处理,昨天她终于离婚成功,耗时达11年才获自由身。但她前后付出约1200万元代价才赎回自由身,包括她不追回和前夫在纽约合买的别墅。李明依前后为别墅付了约500万元贷款,也甘愿在分居期间陆续付给前夫生活费,支付一家三口的旅游费等700万元,并让前夫拥有儿子共同监护权,未来她将独力抚养儿子。

  李明依简介

  李明依,英文名Emi Lee。台湾歌手、演员、节目主持人与文字工作者,曾经主持过多个一线节目,近年以育儿为主。性格直接,快人快语,好恶分明。

  JZB/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