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孤》引发编剧署名权争议 编剧弱势原因探讨

2010/12/10 9:33:2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2009年6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型对《墨攻》的剧本享有相应的编剧署名权,张之亮应给付李树型诉讼合理支出2万元。国产大片海报上,一般都只印着导演明星的名字,几乎不介绍编剧;至于创作方面的权利,好莱坞的编剧也保障不足,因此真正具有创作个性的优秀编剧往往都发展成了导演。

自制图 制图/陈昂

自制图 制图/陈昂

自制图 制图/冯敏超

自制图 制图/冯敏超

  “还有4小时《赵氏孤儿》首映,关于我和任宝茹到底如何署名我依然不清楚,陈红说她‘尽最大努力让我们满意’,仿佛除了他们有其他人阻挠我们署名编剧似的。结果无非两个,编剧,或‘剧本创作’,剧本创作是个啥?编剧不是剧本创作?结局可能有两个,其实我预知只有一个——后者,检验的却是一样东西。”

  12月3日20:00,编剧高璇发表的一条微博,掀起轩然大波。12月4日00:00,《赵氏孤儿》上映。有观众发现电影结束后的字幕中出现一个新鲜名词——前期剧本创作:任宝茹、高璇和赵宁宇。由此,一场电影背后的编剧署名权议题再次被业界热议。有网友称,现实版《赵孤》原来是编剧。

  昨日,记者采访本土编剧盛和煜和资深电影人潘一尘。在他们眼中,如今中国编剧的地位比较尴尬。

  本报记者李芳明 长沙报道

  盛和煜

  湖南人,国家一级编剧。主要影视作品有:《走向共和》、《汉武帝》、《夜宴》、《赤壁》、《恰同学少年》、《乾隆王朝》等。曾获得全国戏剧文学最高奖“曹禺戏剧文学奖”等。

  现在的国内编剧没有话语权

  据盛和煜介绍,一般来说,编剧先前要直接跟导演和制片方见面谈剧本情况,按照对方的要求,商量来写剧本。“就拿《夜宴》为例,当时导演冯小刚找到我,跟我说他想拍一个什么样的东西,我们见面就一起扯这个影片的风格、主题和情节,然后由我来写,在本子出来之后,又反复研究细节方面的东西。”

  谈及编剧署名问题,盛和煜表示:“这些会在合同里定好,比如说,你是编剧或者几个编剧一起创作,署名位置由制片方来决定,(在合同里)一般都有这一条。但目前现状是,编剧一般没有话语权,可能在中国电影史上从来没有把编剧像现在这样一点不当数,愿意怎么署名就怎么署名,这种手法据说是从香港那边学来的,香港那么多好东西没学到,为什么把这种恶劣的操作手法学到了?”

  编剧有时会放在茶水师后面

  盛和煜提到身边的一个朋友,“好笑的是,(在字幕里)编剧的名字竟然还放在了茶水师后面!我有一个朋友,他是编剧,导演用了他的东西,把他的名字放在了茶水师的后面,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对他们自己没有一点好处,并不会因为他占了一个编剧位置,人家就把他当做好编剧来看。你导演是导演的工作,你占编剧名字干什么。”

  盛和煜还说:“(导演)对编剧的放逐,是掩盖他们对这种文化和知识分子批判精神的一种恐惧。”是不是导演改编了作品就可以直接被认为是导演作品?“好莱坞没有这个搞法,但在国内包括电视剧都是这样的。”盛和煜说。

  潘一尘

  湖南人,国家一级电影文学编辑、潇湘电影制片厂原副厂长。主要影视作品:《国歌》、《那人、那山、那狗》等。

  编剧基本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

  潘一尘说:“现在的电影,字幕上动不动就出现某某作品,电影作品化让编剧地位下降很多,甚至变成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在潘一尘看来,有些导演文字功底不是很扎实,把剧本文学功能降低为自己的工具,把电影应有的思想挤压到最低限度。

  问到如今编剧的酬劳,潘一尘表示,除开那些比较大牌的编剧酬劳可观一点,一些年轻编剧基本上收入很低,“有一些名气的编剧,本子基本上可以卖到十几万不等,而几个金牌编剧,可能会多一些,上百万的也有,所以从这里可以看出,编剧酬劳还是相差百倍的。作品版权能买到上百万,这就是很不得了的事了。”

  编剧在主创中连前三都排不进去

  潘一尘介绍,现在一部影片首先看导演、看演员阵容,其次就是摄影,编剧在主创中连前三都排不进去,大牌一点的编剧进个四强就已经很好了。现在编剧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部分是编剧创作,最后由导演修改成电影剧本。其次就是导演承包制,如一部投资1000万的电影,制片方就去找编剧,这种模式比较流行。根据编剧知名度来付酬劳,这种情况导演的权利会相对大一些。还有一种是由剧本文学工作室去卖剧本。一般由一个牵头的老师带着一群年轻编剧来创作剧本,他们不图名,不图利,甚至不介意是否署名。他们的收入相对很低,普遍来说写一集电视剧只有几千块。

  在潘一尘看来,“中国要多拍作家电影,这样才能体现编剧的思想涵养,否则,有独立思维的编剧在中国电影里就会越来越少了。”而现状是一些比较有名的作家基本上很少写剧本,个别的都把精力放在电视剧上。

  [事件说法]

  “前期剧本创作”是擦边球概念

  在高璇就署名事宜提出质疑后,有记者电话采访了《赵氏孤儿》制片人陈红,对于高璇的说法,她表示,高璇并没有完成全部剧本创作,署名“前期剧本创作”是经由律师陪同下认可的,不存在问题。

  高璇认为只要有参与就必须署名“编剧”。对此,该记者采访了律师,得到的回应是:“‘前期剧本创作’是个擦边球概念,难以定性。著作权法有规定编剧的署名权。如果完全不署名编剧的话,参与者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但因为‘前期剧本创作’又对创作人参与有了肯定,因此法律问题不大。”

  [正反案例]

  @陈可辛《投名状》一片的编剧署名长达九个,是近年业内一个比较尊重编剧的做法。陈可辛导演的宣传总监陆垚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们的态度是,只要对于剧本有出过力,参与写了本子的就会署名编剧,这是对他们劳动的基本肯定。”

  @《墨攻》2006年上映后,第一编剧李树型将导演张之亮告上法庭。李树型诉称,1998年,他受张之亮之邀,历时一年创作出电影文学剧本《墨子之战》。而电影《墨攻》的故事背景、人物、内容、场景等与《墨子之战》大致相同。但该片字幕显示,编剧为张之亮,李树型的名字则排列在工作人员一栏。2009年6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李树型对《墨攻》的剧本享有相应的编剧署名权,张之亮应给付李树型诉讼合理支出2万元。

  “我劳动了,希望被认可。”这是编剧高璇在微博上为讨要编剧署名权发出的呼声。

  不久前华策上市,刘恒、邹静之两位持股编剧成了“千万富翁”,但不可回避的是,相对于那些耀眼的明星,大多数的编剧总是被忽视的群体——

  今年的百花奖,“最佳编剧奖”依然未能恢复;

  国产大片海报上,一般都只印着导演明星的名字,几乎不介绍编剧;

  编剧合约中,大多表明:某某编剧为某影视公司创作的作品,一切劳动成果,包括以后的任何衍生产品都归公司所有……

  不少编剧曾抱团发起维权行动,或试图进行某种行业规范,但结果,总是没有想象中不那么美好。

  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种现象?

  本报记者赵丽 北京报道

  原因1

  幕后工作

  电影圈是导演中心制

  张艺谋大多数时间都在忙着找剧本,陈道明前段也说没有好本子,给再多钱也不上。但编剧的地位仍然不受重视。对这个问题,在2007年金鸡电影节上凭借影片《东京审判》、和儿子张弛等一起拿下“最佳编剧奖”的张思涛表示:“影视剧强调编剧,剧本是基础,编剧很重要,即使是改编,也要有编剧。”但是,“也确实存在编剧地位忽视的现象,比如署名权的忽略。市场化的眼球效应,有这样的因素,编剧是幕后,劳动可能得不到尊重。”

  高璇曾写过《我的青春谁做主》《婚姻保卫战》等电视剧剧本,她指出电视圈对于编剧署名的态度比电影严谨和正规,而其中的一大原因就是导演一人独大的情况比较少发生。向来“孤军写本”的宁财神也向南都记者表示,自己虽然没有遇到过这个情况,但自己听到过不少写了剧本但没署名的情况发生。对此,宁财神也认为,这是在电影圈中导演中心制的原因引起的。宁财神对此说道,“无论怎么署编剧名,大家都会说电影是导演的作品,编剧正常署名不应该这么难。”

  原因2

  行业垄断

  版权如何分配难以界定

  编剧署名之争的背后,更大的问题是中国编剧的作品版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据了解,目前国内编剧基本上是版权买断,完稿后给了钱,之后的影视剧版权买卖、票房等方面收益就和编剧没啥关系。今年在深圳召开的内地与港台编剧交流会上,曾编写过《大雪无痕》《省委书记》等剧本的陆天明朗读了一份合约———合约中表明陆天明为某影视公司创作的作品,一切劳动成果,包括以后的任何衍生产品都归公司所有。

  事实上,版权问题如何分配确实难以界定。业内人士称,除了编剧大腕和初出茅庐的小编剧,目前编剧写剧本有九成以上是命题作文。往往是制片方扔出一个创意,然后寻找合适的编剧聘用写本。从点子上就不属于编剧的原始创意,因此版权归属显得难以界定。高璇希望,“命题作文的剧本能够和影视剧的制片方们有着共享版权的权利,用一个工作的量化进行百分比的量化,可以在之后涉及到像DVD、海外买卖等版权买卖的交易时也会有分成。”但八一电影制片厂副厂长、《惊涛骇浪》编剧柳建伟向南都记者说,“一是随着行业巨头垄断的加剧,这种状况短期内难以解决。二是编剧的劣势地位,有大把问题需要解决,这种涉及到钱的就更难解决了。”

  原因3

  制度规范

  拟了个编剧规划合同,资方不买账

  高璇在微博上说,“我就想:能不能攒个《编十条》?比如:编剧有署名权、海报署名权、宣传出镜权,谁违反罚谁款;比如参与工作,不论多少,均享有署名,按贡献大小排序,不反对8个并列……”对于维权,高璇希望可以正规化。“一个劲地说制片方的不是也不是办法,我们是合作关系,如果有个健全的法律法规出台,对大家都有好处。”

  据资料显示,在夏衍先生的倡导下,在1983年的上海,编剧们创办了“中国电影文学学会”这个组织。2009年,为了把编剧合同正规化,学会还拟定了有关剧本交易的合同书、剧本版权授权书的标准格式。但学会副会长柳建伟在接受南都采访时表示,“很少有制片方愿意按照这个合同去签的。他们直截了当地说,如果按照这个合同就不签。现在是资方市场,我们也没办法。”学会也向广电总局提议过,希望总局在审查的过程中,必须要先确定编剧是谁,并且在编剧授权后方可通过。但由于审查的责任义务难以具体到人,最终还是不了了之,“说到底都是中国影视剧行业发展不规范导致的。”

  原因4

  自身原因

  缺少引领风潮的大剧作家

  《唐山大地震》、《山楂树之恋》等所谓“票房大鳄”全部改编自小说。很多人质疑国产大片一靠翻拍二靠改编,编剧更多的是做改编剧本的工作,原创的少,这也多少造成编剧不受重视。对此,张思涛表示,“能够取材好的小说,吸取文学文本的力量,也挺便利啊。更何况有时候改编小说,并不是一件偷闲省心的事情。”。编剧张添舒则表示:“现在不缺好演员,不缺好导演,就缺好剧本。但其实现在自己抓题材、抓项目的编剧很少。”

  记者致电曾创作《我的法兰西岁月》《至爱亲朋》等的编剧赵葆华,谈及编剧地位不受重视的原因,他表示:“一是人们普遍重明星,轻编剧。从生产序列来说,编剧是第一生产力,编剧必须面对第一张白纸。第二,制片人急功近利,在请编剧写剧本时,好话说尽,但是之后却只留编剧一个落寞。第三,缺少引领风潮的大剧作家,没有形成方阵,就是说编剧本身也有问题。如果有好的作品,社会自然会给你尊重。”

  [他山之石]

  剧本流水线式创作

  在好莱坞工业中,电影剧本的生产是流水线式的,剧本在一个人写完后再交由另一个人修改和增补,另有1—2位编剧负责全局统筹。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流程几乎完全是单向的,负责具体写作的各编剧独立工作。多轮删改下来,很多编剧到了影片上映时已经找不到自己写的东西了。至于最后在主创名单中署名的编剧,多是剧本生产的统筹者以及负责抓大方向或剧本最后定稿的某位大牌编剧。相比之下,北美电视剧剧本生产虽同样是群体创作,但合作和互动更强,往往是以一两位核心编剧为主,整个编剧团队同时参与创作。

  《银幕认证手册》约束

  至于很多编剧艳羡的“编剧中心制”,实际上是少数编剧通过亲自担任制片人实现的——在美剧生产中,署名“作者”的往往是首席编剧和执行制片人,其拥有的权力实际上仍是“制片人中心制”的变体。北美的编剧参与项目通常很深入,也能够与制作、营销团队密切合作,很多美剧的作者自己就身兼其中几集的导演。这样的全面能力恰恰是内地很多编剧缺乏的。此外,好莱坞有个名为《银幕认证手册》的规章。该手册是由编剧协会和制片方等多方面制定,拥有很强的约束力,规定了“Written by”、“Story by”、“Screen Story by”等多个头衔,在署名数量上也各有规定。事无巨细的是,“Screenplay by”这个更像是国内编剧目前所做工作的类别。原则上规定不可以有超过两个以上的署名共享。

  编剧协会保证权益

  北美编剧大罢工,让全球了解到美国编剧协会(WGA)的强大。不过,相比明星和导演,北美编剧仍然处于较弱势地位。北美编剧最开始争取的是作品署名权——北美影视工业是流水线运作,剧本往往经手多人,如何署名就需要一套公平透明的规则。目前编剧协会为其成员提供更多的还是最低薪酬保证、养老金和健康保险等权益保证,尤其是利润分成。WGA在1960年组织的罢工主要是为了追讨电视平台上的附加效益,2007-2008年的编剧大罢工则是针对新媒体领域的利润分成。至于创作方面的权利,好莱坞的编剧也保障不足,因此真正具有创作个性的优秀编剧往往都发展成了导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