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蕾换角风波告终 合同纠纷再度引发关注

2010/12/14 13:33:2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江苏卫视则提出反诉,认为郝蕾工作态度不认真,导致剧组不得不更换女主角,要求郝蕾返还已支付的片酬90万元并索赔180万元的经济损失。经过一审和二审,法庭最终认定郝蕾能够完成拍摄任务,判决江苏卫视追付郝蕾片酬30万元,并且驳回江苏卫视反诉的所有诉讼请求。

郝蕾

郝蕾

  新报记者|潘昕|文

  郝蕾与江苏卫视持续近一年的官司日前终告了结,法院维持一审原判,江苏卫视须再支付郝蕾报酬30万元。尽管这是最终判决,但江苏卫视方面表示并不满意,其相关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是用了近300万的惨重代价提醒业内关注演员艺德问题。而诸如此类演员与剧组之间的矛盾近年来也并不鲜见,记者昨天采访的一些业内人士也表示,除了合约的约束力外,演员和剧组之间的合作还要靠双方的自律。

  【事件回放】

  去年年底,原本由郝蕾担任女主角的江苏卫视自制大剧新版《永不瞑目》,江苏卫视以郝蕾违约为由中途换角。事后郝蕾认为江苏卫视侵权,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10万元。江苏卫视则提出反诉,认为郝蕾工作态度不认真,导致剧组不得不更换女主角,要求郝蕾返还已支付的片酬90万元并索赔180万元的经济损失。在长达一年的辩论中,双方各执一词,江苏卫视指出郝蕾在拍摄期间多次迟到,不服从导演安排,通宵写歌影响拍摄状态,甚至有罢演行为。不过郝蕾方却坚称,她虽然通宵写歌,但并没有对拍摄造成必然影响。经过一审和二审,法庭最终认定郝蕾能够完成拍摄任务,判决江苏卫视追付郝蕾片酬30万元,并且驳回江苏卫视反诉的所有诉讼请求。

  【江苏卫视】

  弃300万杀一儆百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郝蕾经纪人表示,正在排练话剧的郝蕾表示事情已有定论,不予回应。而江苏卫视相关负责人刘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则直言,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他表示,一个剧组在开机一个月后,竟然要更换女主角,这是需要相当大的勇气和决心的,也说明当时的事态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因为换掉女主角不单单意味着前面一个月拍的戏份全部作废,还要紧急寻找一个实力相当的一线女演员来临时替换上,其中剧组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00万。刘先生表示,其实演员在拍摄过程中状况频出的情况在业内一直存在,很多剧组考虑到换角所牵扯的事态重大,一般不会考虑换人,索性就将就拍下去了,他说:“当时江苏卫视做出换人决定的时候就已经本着要承受巨大经济损失的决心,想要整顿下行业内的不正之风,提醒剧组关注演员的艺德问题。”刘先生认为,演员与剧组之间光靠合约的约束力有限,“毕竟这个牵涉到艺德方面的问题,要靠双方的自律”。

  【业内现状】

  演员维权 一呼百应

  事实上演员与剧组间的纠纷一直存在。2006年,资深演员李保田与《钦差大臣》剧组间的纠纷就引爆影视圈内“劳资纠纷”话题,李保田斥剧组“注水”,剧组斥李保田“戏霸”,事态一度严重到李保田要息影。此外,剧组欠薪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张柏芝向《周璇》剧组追讨欠薪、李彩桦指《红尘丽影》欠薪、马羚指《空姐日记》剧组欠薪。就在前不久,马伊俐在微博上称被“诈合同”,“与制片方逐条谈妥的合同,制片人打印时私自加上已被我方删除的条款,催促我们签约时我与经纪人都未察觉。等对方振振有词要求我们履行时才发现合同里的猫腻。自责的同时更愤怒制片人的恶劣品行!同行们,合同一定自己打印再签字,落笔前务必逐字复核!”马伊俐在讲述自己被骗经历后,也呼吁同行保护自己:“合同一定自己打印再签字,落笔前务必逐字复核,不要相信任何人,拍戏挣钱不容易,自己保护自己!”随后,众多演艺圈的明星纷纷转载留言。马苏表示自己曾经遇到过“这种品性太差的人”。李晨称“不是每个人都带着善意”。马羚也称,圈里很多年轻艺人都被拖欠过,但是碍于片酬之类的都是人家的私事,也不好意思去问其他的人有没有收到钱之类的话,所以很多时候这种事都不了了之。

  【剧组声音】

  靠合约,更要靠自律

  欠薪,合同太过简单容易被钻空子,曾是国内影视圈发展不完善的顽疾,不过随着近两年演员剧组纠纷不断出现,演员的合同也越做越细。记者昨天采访曾出品《蜗居》、《杜拉拉升职记》、《媳妇的美好时代》等热播剧的几位制片人,资深制片人徐小姐说,除了严格规定拍摄时间、出工时间外,包括演员怎么用车,怎么用助理等吃住行方面的细节都得一一具体化。然而尽管有一纸合约在,但不少制片人均认为,演员与剧组间合作是否愉快大部分还是靠双方的素质与自律。郝蕾换角风波毕竟是个案,而马伊俐微博所提偷换合同,不能算是行业问题,而关乎个人品德。

  资深制片人董先生认为,演员与剧组间是相互诚信的合作关系,“优秀的演员,不用合同约束,自然会敬业守时,拍戏很快进入状态。而剧组也会在尽可能的条件下保证演员的拍戏状态,毕竟如果演员不在状态,对剧组来说是一个损失。”比如此次马伊俐拍摄《双城生活》,因为要照顾两岁的女儿,早上不能很早进剧组开工,晚上必须在女儿睡觉前赶回家,因此制片部门就给予了她很大的帮助,而当剧组必须拍夜戏时,马伊俐也显得非常配合。这位制片人表示,剧组和演员之间在拍摄前做好沟通,互相做好协调,保证拍摄进度顺利进行,对双方都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律师说法】

  艺人要增强法律意识

  记者同时也采访了相关律师。律师认为,郝蕾和江苏卫视的这起官司,也再次为演员和剧组之间的类似矛盾敲了个警钟,演员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新《劳动法》的保护,艺人应当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在签署演艺合同时,应当注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予以明确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当注意搜集、保留相关证据,从而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及证据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