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判决
“路人甲”怎知剧组内幕
去年年底,原本由郝蕾担任女主角的电视剧新《新永不瞑目》,中途以郝蕾违约为由提出换人。郝蕾认为江苏卫视侵权,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10万元。江苏卫视提出反诉,认为郝蕾工作态度不认真,导致剧组不得不更换女主角,因此要求郝蕾返还已支付的片酬90万元另外追加剧组损失180万。法院一审判决,同时驳回了郝蕾和江苏卫视的诉讼请求,最后根据标准判郝蕾干了多少天活拿多少钱走人,要求《新永不瞑目》剧组追加给郝蕾30万片酬。对一审判决不服,双方提起上诉,案件于今年7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二审最终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对于这个结果,《新永不瞑目》等总制片人陈小杭昨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直言“十分失望”。据他透露,二审现场,双方律师都提供了新的证据。《新永不瞑目》的演员、导演、制片主任、制片人等都出示了书面证明,证实郝蕾在拍摄期间迟到,通宵写歌影响了工作状态,但法院对此不予采信,“法院的理由是提供证明的人都是剧组人员,跟剧组有利益关系。我感到不能理解,如此说来,摄制方永远打不赢类似的官司,因为所有的知情人都可以归类于剧组人员,总不能指望路人了解剧组的情况吧?证人的的证词都是在结束了电视剧的拍摄、拿完片酬之后所做出的,并不存在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