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乔羽、谷建芬、傅庚辰、赵季平、徐沛东、陈晓光、阎肃、孟卫东、印青、张千一、雷蕾、三宝、李海鹰13位中国著名词曲作家联合发表声明,要求自1月5日起,所有非公益性(即盈利)、商业性演唱活动涉及以上作者作品的,必须征得相关作者的书面授权许可并支付相应报酬,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呼吁音乐版权保护
声明由乔羽和谷建芬倡议发起,其他词曲作家积极响应。这些响应者在中国歌坛的地位举足轻重,赵季平是现任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徐沛东、孟卫东是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傅庚辰是上一届的主席……业内人士感慨,“音协主席和资深作者的权益都得不到保护,普通词曲作者的利益就更别提了。”
国内乐坛不尊重词曲作者
13位词曲作者称,国内歌坛“只认歌手不尊重词曲作者”的情况已发展到了不能再忍的地步了,“国内乐坛不尊重词曲作者的情况尤为严重。歌手参加现场演出,如果是其‘代表作’,演唱一首歌就能稳拿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报酬,作为词曲作者,即使同意表演者使用自己的作品,最高酬金不过千元。更有对词曲作者不予理睬,不付分文报酬。”
声明中,13位创作者希望通过法律维权。今后凡是涉及商业、盈利性演出,都要事先得到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并支付报酬,否则就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演出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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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位词曲作者代表作
乔羽《让我们荡起双桨》、谷建芬《年轻的朋友来相会》、傅庚辰《红星照我去战斗》、赵季平《好汉歌》、徐沛东《篱笆墙的影子》、陈晓光《在希望的田野上》、阎肃《敢问路在何方》、孟卫东《同一首歌》、印青《走进新时代》、张千一《青藏高原》、雷蕾《好人一生平安》、三宝《暗香》、李海鹰《弯弯的月亮》。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