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郝蕾的前私人助理名叫小丽(化名)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8年10月到2009年3月,郝蕾在南京拍《云上的日子》,其间小丽一直跟在身边,负责照顾她的日常生活起居,同时给她当“工作秘书”。由于缺钱用,小丽在郝蕾某次在ATM机上取钱时,偷偷记下了密码,之后趁其不在时将银行卡偷出,取完钱后再放回去。她先后用同样的方法偷过3次钱,总计一万元。虽然郝蕾要求撤案,但***认为盗窃数额已达到认定盗窃罪的起刑标准,事主则无权撤案。
虽然小丽比郝蕾小7岁,但因为性格相投,两人的关系一直很好,外人经常说她们“情同姐妹”。郝蕾在接受采访时透露,自己因为从小离家,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在遭到身边人偷窃这件事发生时,正赶上自己的婚姻也发生了变故,那一段时间,她的心情一直很低落。
(余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