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鹏)昨天下午2点,由出版业代表、作家、文著协组成的反侵权联盟与百度在北京磨铁图书公司谈判。晚7时许,在百度谈判人员离开后,6名反侵权联盟代表接受采访,宣布谈判破裂,百度方面驳回了联盟的四点诉求。
四点诉求被驳回
昨天,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张洪波、磨铁图书公司总裁沈浩波、万榕书业总经理路金波、北京读客图书董事长华楠、作家慕容雪村、导演兼作家彭浩翔作为代表与百度方面谈判。
联盟代表称,他们提出四点诉求,均被驳回。诉求分别是:百度文库应公开道歉、赔偿损失;百度文库必须立即停止侵权;爱国者百看电子书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百度文库应立即停止向爱国者百看电子书提供内容;百度文库在今后的经营中应切实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经谈判双方认可的“先审核,后发布”运营模式。
不认可“保护费模式”
百度副总裁朱光近日提出,用技术手段解决文库版权问题。
百度发给本报的邮件中称:“百度正在国家版权局、北京版权局等部门的指导下,研究并试点版权管理制度。版权局希望能以百度文库为模板和试点机构,建立完善的互联网版权管理制度,并在整个互联网领域推广实施。”
百度表示,这项版权作品DNA比对识别技术应用预计将4月11日上线试运行,5月1日正式上线。通过该技术不仅可以系统清除文库中网友已经上传的侵权作品,也使得将来侵权作品在上传时能被系统自动拒绝,从源头上控制侵权作品的传播。
反侵权联盟代表接受采访时称,在这一模式下,作家必须授权百度并提供作品,其著作权才能受到保护。那么,在未向百度提供作品的情况下,如何保证著作权人的权益?联盟代表称,百度方面没有明确回应,只称会尽力解决,但无法保证。这个模式实际是“保护费模式”,是对著作权人权利的绑架,因此坚决不接受。联盟强调,按照著作权保护相关法规,应坚持“先授权,后使用”原则。
不排除诉诸法律
联盟认为,百度文库运行一年多,提供2053万份文档,其中有文学作品287万份,造成大范围侵权。根据《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的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联盟认为,百度文库的经营行为符合上述规定,属于互联网出版。百度作为出版平台,能不能将责任推给用户。
联盟方面称,百度谈判诚意不足,此前曾表示派出两名副总裁参加谈判,后来改为3名总监。昨天,双方交换名片,到场的为1名副总裁,其他人的名片未写明职务。
昨晚,几名联盟代表显得比较激动,有3名谈判代表称百度的行为是流氓行为。慕容雪村说,他们的要求不高,就好比是个温柔、敦厚的少女,求对方别再施暴。一名代表表示,他不愿再参与与百度文库的谈判。
至于双方是否再次谈判,联盟表示要看百度的态度。联盟还表示,会将情况上报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寻求解决办法,不排除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