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国红歌会参赛须知(标准版)

2011/5/9 19:33:3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参赛选手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在参赛过程中提交的一切材料,均归节目主办方所有,节目主办方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有权在合理范围内进行使用和披露;主办方有权自主决定参赛选手是否通过比赛选拔或被淘汰;

  参赛选手须年满18周岁以上,职业、性别不限。

  参加本次活动无需交纳报名费用。

  参赛选手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在参赛过程中提交的一切材料,均归节目主办方所有,节目主办方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有权在合理范围内进行使用和披露;

  参赛选手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主办方的各种宣传活动,并按照活动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主办方有权自主决定参赛选手是否通过比赛选拔或被淘汰;

  主办方或其授权的第三方为宣传、推广节目之目的,有权无偿使用参赛者的姓名、肖像、形象、声音、照片和视频,及相关衍生产品和服务;

  如因参赛选手在参选过程中的个人行为,导致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而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参赛选手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行为干预选拔进程、操纵或影响选拔结果,不得做出任何有损活动形象的行为。否则,主办方将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包括提出公示、警告、取消该名选手的参选资格。

  主办方对参赛选手的相关信息以任何方式所进行的披露,均不构成对参赛选手隐私权的侵犯;

  主办方将负责制订选拔的程序和规则,决定选拔的时间和地点,设计选拔的内容和形式。因外界因素影响,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各事项做出相应的变更。

  参赛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将视为已经详细了解本《参赛须知》及其法律后果。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中途退出比赛,否则参赛选手将承担因其自行退出而给主办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选手参加“红歌总动员”(海选)阶段的比赛,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选手自行承担;选手进入“红歌突围战”(晋级)阶段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本次节目的全部解释权归属于活动主办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