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酒是故乡醇》开窍
佘诗曼小、中学就读协恩女校,中六时只身往瑞士修读酒店管理,明明很能干,却被人批评演技差,佘诗曼几乎都不想上班。直到接着拍《十月初五的月光》、《酒是故乡醇》终于开窍,明白什么叫演戏。“读书时读女校,好典型的女孩子。不出声,零表演欲的人。一开始入行的角色都是小家碧玉,不像我。接着《初五》的角色跟自己相近,都是性格爽朗的人,像做自己。做得自然,大家觉得我有变化。但最开心是接到《酒是故乡醇》中,黎顺风一角,因为在广西实景拍摄,令自己懂得融入角色。那时候是我自己提出想去广西拍摄,那年头去广西拍?其实好辛苦,但却很帮到自己投入角色,那时我真的感觉自己是拉横水渡的顺风。现实和幻想和布景是三回事,实景拍摄对当时演戏经验不丰富的我来说,有好大帮助,也是那时开始才知道自己喜欢演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