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涉嫌串谋欺诈案昨开庭
新报记者|茅中元|文 香港电视广播公司(TVB)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涉嫌串谋欺诈案,昨天上午在香港开庭。陈志云到庭应诉。据悉,此案将传证人58人。今日将继续开庭,预计审讯20天。证人中甚至包括无线电视董事总经理、邵逸夫妻子方逸华以及佘诗曼、黎耀祥等。罪名如成立,陈志云面临最高14年监禁的处罚。TVB股价昨下跌约0.5%。TVB外事部总监曾醒明昨天接受采访时透露,案件审理期间,陈志云已请假,其工作由集团副总李宝安暂代,但他否认TVB股价下跌与案件有关。
TVB总经理和众艺人将作证
此案被告除陈志云外,还有其前助理(思潮广告公司董事)丛培昆及TVB前市场及营业拓展主管陈永孙。控方指,陈涉嫌在无线电视业务的活动和节目中收受贿款、不诚实挪用制作节目合约费用及串谋讹骗艺人免费出席活动。主要涉案节目是去年12月31日的志云饭局《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值得一提的是,控方还指陈志云及其助手今年2月7日安排佘诗曼、杨怡、陈敏之、杨思琦、陈倩扬以义务性质出席“MaBelle呈献:志云情人节首选”新书发布会,但隐瞒MaBelle向思潮出版社支付30万元赞助费,使该5名艺人受骗未得报酬。
陈志云等否认全部指控。由于此案牵涉众多人物,控方表示会传召58名证人,包括来自无线、廉署、商场及钻饰公司人士,以及丛培昆出任董事的思潮公司前雇员及现职雇员,并有200多件证物呈堂。除佘诗曼、杨怡等届时都需出庭作证,甚至有媒体称,法庭还将传召无线电视董事总经理、邵逸夫妻子方逸华为证人作证。对此,曾醒明确认,方逸华也在名单之列,但他不知道方逸华何时会去法庭,只是强调TVB艺人会配合调查。
据香港媒体透露,陈志云涉及相关经济罪名,根据香港地区有关条例,最高可被判监禁7年。对于案件审理情况,曾醒明称法庭还在审理中,由于大概需要20多天,目前各方要求不能对外透露庭审情况。由于去年3月11日因涉嫌贪污被廉政公署拘捕的陈志云,在去年11月曾复职,为何此番又被起诉,曾醒明回应表示:这是当时有关单位起诉,案件开庭时间是早期定好的。
至于陈志云目前的状态以及TVB是否找陈志云接班人,他透露,在案件开庭后,陈志云已经向公司请假。目前TVB的业务总监一职暂时由TVB副主席李宝安代理,具体的工作则由各部门的主任兼负责。此外,记者注意到,TVB的股价昨天报收50.05分,下跌0.3元,但曾醒明表示,这个应该与案件无关,“这个案子去年3月就已经发生了,现在只是开庭审理,应该不会是因为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