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一
母亲田淑云“逼”女儿打胎
童佳倩的母亲田淑云一直以来都看不上女儿的男友刘易阳,一心想给女儿介绍新男友。女儿怀孕,无疑是对她的一大打击。
为了女儿能有更好的婚姻“前途”,她私自联系了身为妇产科医生的老同学,打算让女儿打胎。她的想法最终换来老公的责备与女儿的记恨。
质疑:母亲是否有权逼迫女儿打胎?
●律师解读
逼女儿打胎 侵犯生育权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杨晓林表示,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每一位公民与生俱来的。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作为母亲,只能以“未婚先孕”不合常理等理由来劝说女儿,却没有权利逼女儿打胎。如果坚持这样做,就是侵犯女儿的生育权。
并且,如果因打胎给女儿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则构成侵权,如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要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杨律师也表示,虽然根据《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平等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没有合法婚姻的保护,孩子上户口、入托、升学等方面都会遇到一系列的问题,对孩子的心理健康也不利。
非婚生育是国家不提倡的行为。因此,提醒“未婚先孕”的女性,最好在孩子出生之前进行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