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观众坐在影院欣赏电影时,有没有想过,你所看到的电影内容,是由谁决定的?本报6月8日的报道《资本与市场是否干扰艺术》将两部电影挑起的争议推到了读者面前:一部是刚刚上映的《肩上蝶》,因不满片方将120分钟的片子删减至90分钟,导演张之亮一气之下宣布“罢工”,拒绝出席该片的所有宣传活动。虽然后来片方妥协,将电影恢复至120分钟,然而,导演和片方之间仍纠葛不断,以致该片没做首映式直接“裸映”了。而另一部正在上映的《假装情侣》,导演刘奋斗因电影拍摄、剪辑与片方发生纠纷,最后的署名变成了“前期导演”。这场关于国内电影剪辑权的争论在网上引起热议,记者在谷歌上键入“电影剪辑权争夺”,跳出的相关网页达49.5万个,网上网下,读者关注的是:究竟谁该拥有电影的终剪权?是不是导演必须有这个权力,神圣不可侵犯?如果掌控在制片方手上,是否会因为纯粹的商业考虑而毁掉电影的艺术感?
欧美,导演给制片方发“讣告”抗议
因为一把剪刀引发的角力战,一点也不新鲜!即便是在电影高度产业化的欧美,普遍实行“制片人中心制”(即制片人对影片全权负责),但导演对于影片剪辑权的争夺从未间断过。《妙想天开》是其中的代表。该片导演特瑞·吉列姆最初剪辑的版本是142分钟,但美国发行方环球公司将其删减到94分钟,并把吉列姆引以为豪的荒诞、黑色的结尾,改成“爱情战胜一切”的大团圆结局。
对于这样的改动,吉列姆当然强烈反对。僵持下,影片在美国迟迟没有公映。于是,吉列姆只能自掏腰包,把电影拿到大学里去放映,并花了1.5万美元在业内杂志《Variety》上连续刊登整页广告。有趣的是,这个广告做得像讣告,用黑框把西德·谢恩伯格的名字框住,下面写着:“亲爱的西德·谢恩伯格(当时环球公司的主席),你什么时候才会发行我的电影啊?署名:特瑞·吉列姆。”迫不得已,环球公司在1985年年底上映了该片,影院版时长132分钟,由吉列姆负责剪辑。
不过,不是每个导演都像吉列姆那样幸运。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拍过《社交网络》、《返老还童》、《七宗罪》等多部经典影片,如今已是大师级导演的大卫·芬奇,当初也因为剪辑权受过委屈。1992年,他接受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的邀请,执导首部长片《异形3》,但合作过程中,双方在拍摄和剪辑方面都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不满制片方对他横加干涉,电影还未上映,大卫·芬奇便与该片划清界限,拒绝一切与其有关的采访和评论。一直到现在,也不承认《异形3》是他的作品。
剪刀该掌握在谁手上?谁牛听谁的
在业内人士看来,导演与制片方之间的剪辑权之争,往往是“只有现象、没有***”、各执一词的“罗生门”,不仅围观者一头雾水,即便是当事人自己恐怕也很难厘清到底谁对谁错。导演总是觉得片长不够,因为他想表现的东西很多,删哪儿都觉得可惜,但发行方不一定这么想。
而在国内电影市场,“制片人中心制”和“导演中心制”都没有完全确立起来。没有明确的分工,谁都能去做应该别人做的事情。老板想要创作,导演去做宣传,发行来搞剪辑……怎么办?一种惯常的做法是:谁拥有最大的话语权,谁便拥有最终剪辑权。正如香港电影人文隽所说:“一个导演如果牛到连老板都要听你的,像香港的杜琪峰、尔冬升,还有内地的张艺谋、陈凯歌、冯小刚、姜文,他们就拥有剪辑权。”但多数导演就很难掌握自己作品的话语权,因为你还没到大家都信任的份上。
导演剪辑版最好?票房才是王道
就在导演们为争取“动刀权”不懈努力时,有人提出质疑:导演剪辑版是不是最好?如果从艺术的角度界定,见仁见智,我们无从评价,但对制片方来说,获取更多的票房、早日收回成本才是王道。而剪短影片,有时是市场权衡后的选择。
《肩上蝶》发行方负责人高军说,当初重新剪辑90分钟的版本,也是为了让影院多排场次,争取多一点票房。据他透露,《肩上蝶》的总投资超过6000万元,这就意味着如果不考虑国际市场,影片的国内票房要到1.8亿元才有可能收回本。如今发行120分钟版本,电影的回本压力更大。《假装情侣》制片方负责人刘沙白算了这样一笔账:导演刘奋斗的粗剪版是104分钟,眼下上映是92分钟版本,剪短12分钟,全国每天能多排1000多场。“作为投资公司,何乐而不为呢?”
一位影院经理告诉记者,一般说来,100分钟左右的片子最好卖,两个小时以内还算常规,超过两个小时就相对比较难卖。”他举例说:“比如《功夫熊猫2》的片长是89分钟,《加勒比海盗4》是135分钟;放两场《加勒比海盗4》的时间足够放3场《功夫熊猫2》,两个片子的票价差不多,上座率也差不多,影院肯定更愿意放《功夫熊猫2》。”实际上,《加勒比海盗4》在内地总票房为4.7亿元,而《功夫熊猫2》突破了6亿元。
当然,片长超过两个小时、票房大获成功的电影也不在少数,比如《盗梦空间》、《2012》、《阿凡达》,国内的《唐山大地震》、《赤壁(上、下)》等也不逊色。看来,谁该拥有电影的终剪权?还真是无法解答的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