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呼吁减免电影基金 官方回应收取比例不高

2011/8/31 14:33:3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昨天,一篇冯小刚(微博)于本月26日在全国政协一专题协商会上的发言在微博上被热转,跟帖的不仅有知名电影人,还有行业幕后的工作人员。”对于冯小刚所指的电影专项资金给电影企业造成了压力,建议减免改由国家补贴,成都各大院线均不发表任何意见。

  昨天,一篇冯小刚(微博)于本月26日在全国政协一专题协商会上的发言在微博上被热转,跟帖的不仅有知名电影人,还有行业幕后的工作人员。

  除了老生常谈的“电影审查约束电影人创作”话题外,冯小刚还提到每部公映电影都要在票房上上缴5%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冯小刚口中的电影基金,亦可简称电影专项资金),给电影企业造成压力,建议减免,改由国家补贴。

  电影基金是什么?它到底该不该取消?昨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成都商报(微博)记者 张世豪 实习生 李潇 为您报道

  冯小刚

  电影基金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冯小刚在发言中说,“电影局规定所有制片公司及发行院线,发行放映的每一部影片,需要交纳其票房总收入的5%作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掌握使用的电影基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该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改善农村基层的电影放映,资助奖励儿童电影、主旋律影片的拍摄。这项已经执行了21年的收费给正处于起步发展中的电影企业造成了不小的负担。”

  接下来冯小刚用一组数字来具体阐述,他说,去年全年票房总收入102亿,国产片为57亿。以首家在创业板上市的电影企业“华谊兄弟”为例,去年该公司拍摄发行的影片票房收入为17亿,除去与院线的分账,扣除制片成本、宣传发行成本、交纳各种税费,其净利润仅为8000万上下。而交纳的电影基金这一项约为4000万(本组数据均为冯小刚发言时透露),与其利润相比,仅此一项就占去了利润50%的比例。去年该公司年报利润为1.5亿,电影板块的收入约占公司全年收入的50%。也就是说,从目前的经营状况来看,电影的收入是公司收入的主力利润。冯小刚表示,“华谊兄弟”是目前我国效益最好的电影企业,尚且不堪如此重负,可想而知其他电影企业发展的艰难。

  冯小刚还称,电影基金的用途是非常正当的,也起到推动电影事业发展的作用,但是将这一项公益支出摊派在利润微薄的电影企业身上,确实让企业有些力不从心,也制约了企业的发展。“所以我建议,减免企业交纳的5%电影基金,而转由政府支付补贴这项公益事业,待我国电影产业壮大之后再从影片效益中提取。”

  官方答疑

  票房5%的收取比例并不算高

  针对此事,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致电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东,他表示,“电影基金征收了二十多年,之所以外界有取消这个资金的声音,是因为大家对这个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太了解,收取5%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国家倡导的重点影片生产、城市电影院的维修改造和对少数民族地区电影企业特殊困难的资助,以及对电影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项目的支持,这无疑对促进中国电影发展有好处。”李东还表示,收取电影专项资金几乎是各个国家的通用做法,“这也是一种电影保护政策,其实按照5%的比例收取并不算高,欧洲一些国家都按照10%的比例来收取。”李东强调,电影资金对中国电影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包括扶植中国影院建设,电影新技术应用以及数字机的补贴等等。”

  李东还进一步解释,电影专项资金的收取其实和制片公司和发行公司没有直接联系,“是按照县及县以上城市电影院电影票房收入的5%提取,也就是直接向电影院收取,其实收取的这部资金大部分返给了电影院,比如对2004年1月1日起正式营业的影院,经批准可享受三年(36个月)先征后返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华谊兄弟在全国也开了一些影院,也享受了这方面的政策。”

  对于电影基金的收取,李东表示,电影专项基金属于财政性资金,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据财政部公示,2010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预算数为2.65亿元,决算数为4.71亿元,完成预算的177.7%。主要是2010年我国电影市场形势较好,票房收入增加较多,按电影票房收入征收的基金相应增加。2010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数为4.22亿元,决算数为3.83亿元,完成预算的90.8%。

  业内声音

  没有电影基金,也会有公司亏损

  冯小刚的言论在网上引起争议,部分网友表示支持冯小刚的观点,影评人“云飞扬2046”则表示:“电影基金是从整个票房中扣除的,是先于制片方、发行方、院线和电影院的特别费用。至于各方的利润,不适合去与基金做对比。很多行业都是亏损的,很多电影公司也是亏损的,关键不在于电影基金。即便没有基金,绝大多数电影公司照旧亏损。 ”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成都各大院线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每年都会按照规定缴纳电影专项资金,一家影城负责人表示,“电影基金必须得交。这个是电影行业的行规,相当于纳税人缴税。我们每年都交,而且是按照国家规定来缴纳。这个没有愿不愿意的说法。第一年缴纳以后,经营得当接下来的几年都可以全额返还。”对于冯小刚所指的电影专项资金给电影企业造成了压力,建议减免改由国家补贴,成都各大院线均不发表任何意见。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还采访了著名导演章家瑞(微博),他说:“国家征收电影基金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它的根本出发点很好,电影基金不应该取消,但要透明,要用在电影发展方面。”著名导演吴思远则表示,“不但要取消电影基金,连3.3%的税费也要取消。因为电影也是一个文化活动,(我认为)基金和税费都要取消,政府要支持电影就拿一部分钱出来。取消电影基金才能给电影人更多的资金去投入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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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小刚:电影审查约束电影人创作

  此外,在协商会上,冯小刚还提到“电影审查约束电影人创作”的话题,他表示“一个没有经过审核的内参、一个片面摘录的舆情、一个网络恶搞、一个娱记不负责任的影评,都有可能换来各级领导的批示,从而使按程序合法审查的结果得以颠覆。因此形成了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电影局审查电影,全民审查电影局。”他称,电影审查的压力最终转嫁到导演的身上,转嫁到作品的创作者身上。“严苛的审查让创作者感到无所适从———在如此严格审慎的把关下,几经修改得以通过的《唐山大地震》,一经公映还是招致了社会部分人群严厉的批评,被扣上揭民族伤疤、发国难财的帽子大加鞭挞。在这种背景下,关照现实的作品纷纷回避,为了审查的安全,一窝蜂地去拍历史题材。”

  名词解释

  电影专项资金

  财政部、广电总局之前联合印发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指出,该项基金按县及县以上城市电影院电影票房收入的5%计征。使用范围包括:资助城市影院放映国产影片;资助城市影院更新改造;资助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资助少数民族电影译制;其他对电影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设立中央和省级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管理电影专项资金。中央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管委会)由广电总局、财政部组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管委会)由地方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成。各省级管委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报国家管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