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三巨头王中军、冯小刚、王中磊(从左至右)
本报记者 倪自放
全国政协委员、导演冯小刚(微博)日前称,广电总局收取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简称电影专项资金)给电影企业带来了极大的负担,建议减免此项费用。
“小钢炮”的言论总能在业内引起波澜,华谊兄弟总裁王中磊(微博)等电影企业负责人都出来声援,表示现在电影企业回收成本的压力很大,应该取消电影专项资金。
不过支持取消电影专项资金的多为电影企业老板,从中国电影整体发展看,电影专项资金的收取十分必要,取消的呼声,貌似电影企业老板的一次集体撒娇。
冯小刚的发言混淆了概念
半数利润给了电影局?
冯小刚在发言中表示,电影局规定每部影片需交纳票房总收入的5%,作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掌握使用的专项资金,他认为,这笔费用给正在起步的电影企业造成了不小的负担,他透露,华谊兄弟去年一年的影片票房总收入是17亿,扣除掉制片成本、宣传发行成本、交纳的各种税费,最后净利润才8000万左右,而电影局收费就占了4000万,高达电影利润的一半。
电影局是否收走了华谊利润的一半?冯小刚在这里实际混淆了一个概念,这要从一部电影的票房分成算起。以某部电影的票房为1亿元计算,这1亿元流向四个方向,5%(即500万元)上交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3.3%(即330万元)为营业税,电影院线和影院分成为52%左右,制片方、发行方分成为40%左右。一部电影从生产到与观众见面,不单单是制片方、发行方一方所为,电影票房分成是必然的。
冯小刚所在的华谊兄弟,代表着制片方和发行方的利益,华谊2010年电影票房号称17亿,指的是电影的总票房,实际归制片方华谊方面所有的不到8亿(总票房的40%左右,不排除部分电影华谊分成高于40%),电影局收费4000万,来自于8亿的5%,而不是从华谊净利润8000万中拿走一半,冯小刚混淆了“利润的一半”这个概念。
“专项资金”应取消?
促进了电影整体发展
在诉说了电影企业的压力后,冯小刚在发言中建议,“减免企业交纳的5%电影专项资金,转由政府支付补贴,待我国电影产业壮大之后再从影片效益中提取。”
星光国际总裁宋光成(微博)、华谊兄弟总裁王中磊、乐视娱乐CEO张昭(微博)等电影企业负责人,也建议取消电影专项资金。从电影企业的利益看,取消收取当然能提高企业利润,但专项资金是否应该取消呢?
记者了解到,我国早在1991年就开始从每张电影票中提取5分钱作为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06年,新政策调整为从票价(总票房)中提取5%作为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资金目前有五大用途,“一是为了支持影院建设;二是用于老影院的改造翻新;三是用于全国影院数字放映机的安装;四是用于‘老少边’地区的影片译制;第五是用于影院新技术的运用,安装高科技放映设备。”
记者获悉,电影专项资金的收取方式是从影院直接收取,国产片和进口片都要收取。北京新影联院线发言人高军(微博)认为,专项资金在改善农村电影放映、数字化改造、补贴儿童电影、主旋律电影等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也需要改变,如:取消对国产电影的收取,向进口片收取,这也是另一种扶持。
山东新世纪电影院线宣传策划部经理杨红兵表示,尽管专项资金收取也导致电影院利润的下降,但专项资金的收取没有问题,因为中国电影的整体发展,不仅仅是制片企业一方面的发展,进口影片的收取比例增加一些倒是一个可行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