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一脸自信离开法院。
讯 香港无线电视(TVB)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涉贪案日前在港宣判,陈志云被当庭释放。法官裁定,陈志云、其前助手丛培昆、无线电视前营业及拓展主管陈永孙3人涉及与无线有关的5项控罪全部不成立,当庭释放。 成功脱罪的陈志云在受访时没有说太多,只是点名感谢多次陪伴他出庭的好友王喜(微博)和无线电视董事总经理方逸华等。
对于此结果,无线前天发表声明表示,尊重陈志云一案的裁决,强调公司运作一切如常,没受任何影响。
无线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表示,陈志云的一切工作将照常开展,将继续管理节目制作、外事部、新闻部的工作。至于陈志云会否重新接触艺员事务,曾醒明表示这还需要看公司的进一步安排。
在此案中,被告人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其前助手丛培昆、无线电视前营业及拓展主管陈永孙,分别被指控5项罪名,最高刑罚可达监禁7年。
涉案的3次商业活动包括2009年“翡翠歌星贺台庆”、陈志云新书《志云14.2首选》推介会以及“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除夕倒数活动。虽然外界一度盛传陈志云等被判有罪的机会很大,但法院最终裁定3人全部罪名不成立。
链接·艺人反应>>>
陈志云作为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和香港众多艺人关系密切。他获释后,很多艺人表示“慰问”。
李克勤(微博):作为朋友很替陈总开心,要对方请吃饭庆祝一下,又觉陈总口才好,若再主持节目对观众是好事,陈总是聪明人,应该会有打算和计划。
容祖儿(微博):事件扰攘多时,终告一段落,希望陈总尽快再投入工作,迟些会约吃饭庆祝一下。
商天娥(微博):之前很关注他的事,大家是同事,陈志云没事就好。
马国明:之前公司叫陈志云复工,就表明他没事,相信法庭的裁决,我想不需要短信慰问,如果在公司见到再问候他吧。
事件回放>>>
2010年3月11日:陈志云等五位无线职员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有传是无线内部人士主动向廉政公署举报陈志云。陈志云之后被保释。
2010年3月18日陈志云召开记者会,发言称“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2010年9月16日陈志云等三人正式被香港廉署起诉。
2010年11月16日:陈志云复任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但暂不负责艺人管理。
2011年6月21日:涉贪案正式开审,陈志云等三人均否认控罪。
2011年6月22日至7月15日:法庭传召数十位控方证人作供,声称三名被告人共五项控罪表面证据成立。
2011年7月25日、26日:控辩双方结案陈词,陈志云方的结案陈词达到79页,称陈志云才是此案的“受害人”。
2011年9月2日:法院宣判,撤销三人全部五项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