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发言人回应“限娱令” 揭秘限娱令真面目

2011/9/15 11:33:3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如确有必要聘请港、澳、台从业人员参与境内电视剧拍摄的,须事先报批。一般不得聘请港、澳、台从业人员参与电视综艺类节目的制作。如某期节目有特殊需要,确有必要聘请港、澳、台从业人员的,须事先报批。

多年来广电总局制订了不少规定限制,如小山一般压在各地大卫视头上。  9月12日,欧弟在自己的微博上贴出一张戴头罩的照片,祝粉丝们中秋节快乐。不少网友则在后面呼唤他赶快回来。

国台办发言人回应“限娱令” 揭秘限娱令真面目

多年来广电总局制订了不少规定限制,如小山一般压在各地大卫视头上。

国台办发言人回应“限娱令” 揭秘限娱令真面目  在电视播出的《天天向上》的外景里,出现了打着马赛克的欧弟。而最近他已消失在湖南卫视的屏幕上。

  随着台湾艺人欧弟(微博)出镜被打马赛克、庾澄庆(微博)无法亮相快乐女声七进六决赛等消息被广泛报道后,昨日,有台湾记者在国台办例行记者会上问发言人:“最近有很多媒体报道,说大陆官方限制台湾的艺人到大陆这边来发展或上大陆电视的节目,因为这个规定并不是很清楚,有人称之为封杀港台艺人的‘限娱令’,这令台湾的演艺圈非常担心,我们也很关切这个问题。现在台湾艺人到大陆来演出具体有什么样的规定?是不是真的会出台这样一个限制?”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回应说,这可能是一个误传。经过向有关主管部门的了解,目前台湾广播电视从业人员参与大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有关规定,没有新的变化,还是原来的规定。

  被外界传得沸沸扬扬的“限娱令”终于提升到要国台办发言人出面否认了,这纸“限娱令”显得更加传奇而飘渺。它到底是空穴来风还是确有其事,让我们分析给你听。南都记者齐帅

  ●坊间传说“全国所有卫视台17:00到22:00每周只能播三个娱乐节目!”

  ●真实情况“未来可能会有这样的规定,但能播多少个节目还没最终敲定。”

  自去年底以来,关于“限娱令”的传说很多,虽然大家都没有见过一份白纸黑字的文件。但是坊间对“限娱令”的内容传说主要集中在两点:一个是关于卫视台只能播三个娱乐节目;二是限制港台艺人上综艺节目。关于第一点,有电视台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目前并没有这样的规定,也未见电视台对此而大规模调整综艺节目。

  有卫视工作人员也透露,“限娱令”目前还没有下达,但听到消息未来确实会有这样一份文件。但是文件的重点并不是大家理解的限制港台艺人参与大陆综艺节目这一点,而是限制综艺节目数量和类型。“这份文件将主要是解决现在各个台娱乐节目同质化竞争太厉害,一种类型一窝蜂上的现象。这对有些台而言并不是坏事。从娱乐节目的数量上来说,未来整体都会减少,每个台都要减一些娱乐节目。”至于“全国所有卫视台17:00到22:00每周只能播三个娱乐节目”这一点,知情人士也表示,现在每个台能播多少娱乐节目还没有最终敲定。

  ●坊间传说:“广电总局日前突然封杀港台艺人上内地综艺节目!”

  ●真实情况:“这是一个公布了12年的老规定。”

  这个现在可能没多少人知道全文的“老规定”出台于1999年8月10日,当时广电总局发出了一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对聘请港、澳、台从业人员参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的通知》(详见图表),这份光标题和标点符号就长达41个字的通知,成为12年来港台艺人参与大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唯一指南,里面明确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一般不得聘请港澳台人员参与广播节目的制作。部分文艺、科教类节目,如有特殊需要,确有必要聘请港、澳、台从业人员的,须事先报批。但要求:1.不得参与制作固定栏目和系列性播出的节目。2.不得单独主持节目;节目主持应以我方人员为主。3.不得参与主持直播节目。”

  如果12年间,各大卫视严格按此规定来做,欧弟、阿雅(微博)等港台艺人根本没法出现在“固定栏目和系列性播出的节目”(如湖南卫视(微博)的《天天向上》、《快乐大本营(微博)》都是此类综艺节目)中,但灵活的各大地方卫视显然一直在打擦边球,此次欧弟出镜被打“马赛克”引起争议,目前湖南卫视尚未回应这一问题。而庾澄庆、齐秦(微博)没有如预告一样出现在浙江卫视的《非同凡响》,浙江卫视已经正式回应二者是因为档期或者身体原因,该节目组并未收到任何形式的“限娱令”。记者私下里向几家卫视打听最新版“限娱令”的内容,他们都表示,除了老规定,他们目前还没见过有一份新的“限娱”文件。也有电视台内部宣传向记者表示,他们认为很多事情跟这个“限娱令”没有关系,可能是个别卫视的自我炒作。

  ●坊间传说:“传说中的‘限娱令’并不包括央视,所以中秋晚会最无顾忌的就数央视了。40多位明星中港台明星占了1/3,这也是历届央视中秋晚会里港台明星最多的一次。哎,我说老大,别人都改吃青菜了,你还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不厚道啊!”

  ●真实情况:“聘请港、澳、台从业人员参与救灾募捐演出、重要庆典晚会等有特殊社会效益的活动,仍须事先报批,但上述规定可酌情放宽。”

  容祖儿(微博)、范玮琪(微博)、余文乐(微博)、费玉清、费翔、迪克牛仔(微博)、张卫健(微博)、苏有朋(微博)……9月12日晚举行的2011央视“江门月中华情”中秋晚会上,明星阵容几乎由港台明星撑起“半边天”,其收视率也因此沾光,但却被网友炮轰央视是利用特殊地位,“限娱令”威慑地方卫视不能请港台明星自己却顶风作案,无形中抬高收视率,进行不公平竞争。但真实的情况是根据广电总局1999年通知里的第八条规定,类似的重要庆典晚会可以邀请港台明星助阵,央视确实没违规。而且当晚,不仅央视,安徽卫视(微博)也请来了潘玮柏(微博)、王心凌(微博)、明道(微博)等台湾艺人来助阵自己的中秋晚会。

  种种迹象表明,这场“限娱令”风波最主要的“受害者”是个别卫视。这纸已存在了12年的“限娱令”为何突然会被提出来爆炒,我们不得而知,或许是因为不合时宜,或许是因为不合情理。但一纸规定能令网友拍砖怒骂,总有各种层次的原因。有网友反问“娱乐是能够被限制的么?”人轻言微,却未必无理。———编后记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

  对聘请港、澳、台从业人员

  参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颁布时间”1999- 8- 10

  “失效时间”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聘请港澳台从业人员担任主持人、导演、演员、编剧、摄影师等,参与广播节目、境内电视剧、电视综艺类节目及专题片的制作,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批。

  总局直属单位直接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批。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不得聘请港澳台人员主持包括新闻评论、新闻专题等在内的新闻类节目。

  三、一般不得聘请港澳台人员参与广播节目的制作。部分文艺、科教类节目,如有特殊需要,确有必要聘请港、澳、台从业人员的,须事先报批。但要求:

  1.不得参与制作固定栏目和系列性播出的节目。

  2.不得单独主持节目;节目主持应以我方人员为主。

  3.不得参与主持直播节目。

  四、不得将境内电视剧委托给港、澳、台电视制作机构或从业人员制作。

  如确有必要聘请港、澳、台从业人员参与境内电视剧拍摄的,须事先报批。但要求:

  1.一部境内电视剧中,港、澳、台从业人员担任导演、主要演员、编剧、摄像等主创人员的,不得超过五人。

  2.剧中男女主角不得同时由港、澳、台演员担任。

  3.港、澳、台演职人员每人受聘参与境内电视剧制作的次数,一年内不得超过两部。

  4.不得聘用港、澳、台从业人员担任监制、制片人(含执行制片、总制片人等)、出品人、顾问等职务。

  五、一般不得聘请港、澳、台从业人员参与电视综艺类节目的制作。

  如某期节目有特殊需要,确有必要聘请港、澳、台从业人员的,须事先报批。但要求:

  1.聘请的港、澳、台从业人员人数,每次一般不得超过三人。

  2.不得由港、澳、台从业人员单独担任主持人;节目主持应以我方人员为主。

  3.节目一般应在室内演播厅进行,以录制的方式播出。

  六、一般不得聘请港、澳、台从业人员参与系列性的电视专题片的制作。

  非系列性的风光、民俗、艺术、教学等类专题片,如确有必要聘请的,须事先报批。

  ……

  八、聘请港、澳、台从业人员参与救灾募捐演出、重要庆典晚会等有特殊社会效益的活动,仍须事先报批,但上述规定可酌情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