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昨晚消息,北京市公安局15日公布“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查处情况称,犯罪嫌疑人李某由政府收容教养1年,犯罪嫌疑人苏楠被提请逮捕。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构成寻衅滋事犯罪
李双江之子被收容教养一年
北京市公安局通报全文如下:公安机关经工作查明,2011年9月6日21时许,李某(男,15岁,北京市人,学生)、苏楠(男,18岁,北京市人,学生)在海淀区马连洼北路西山华府小区附近因纠纷谩骂、殴打他人并损毁他人驾驶车辆。9月7日,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李某、苏楠刑事拘留审查。在审查中,李某、苏楠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综上,李某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李某由政府收容教养1年,已送交执行;另已决定依法对苏楠提请逮捕。
违章车辆所有人
是李某,不是其母亲梦鸽
警方同时查明,案发时李某系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车牌号为京J79272),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对此,市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李某进行了处罚。其中,对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7日,因李某未成年裁决行政拘留不执行。针对京J79272车辆存在多起未处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交管部门曾于2011年1月10日至8月29日依规定向车辆所有人李某(并非之前传闻的李双江妻子梦鸽)邮寄了8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告知书》。目前,上述违法行为也均已处理完毕。
关于案发时苏楠驾驶的机动车悬挂的车牌问题,经晋O00888车牌管理机关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牌照设施所认定,并有其他相关证据佐证,苏楠案发时驾驶机动车上悬挂的牌照系伪造。苏文斌(男,45岁,原山西省聚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苏楠父亲)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审查。
受伤夫妇回应
他们还小 希望社会给他们机会
昨晚9点30分,还在医院照顾自己丈夫的杨女士接受了成都商报(微博)记者的电话采访,她说也是才听说了警方公布的结果,但是结果只是警方对他们鲁莽行为的惩罚,是对社会公众的一个交代,对她和爱人来讲已经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他和孩子的家长都已经和解,答应不追究孩子的责任。
对于15岁的李天一因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一年,苏楠则因同样罪名被依法提请逮捕,杨女士表示,孩子们在里面10多天了,应该受到了教育,他们还小,尤其是李天一,他以后还要面对社会,希望社会给他们机会,也希望他以后能好好生活。
关于赔偿金额
签了保密协议 按正常标准算
杨女士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在律师的见证下,我们已签署了赔偿协议,赔偿金额是按正常标准来算的,我们不会狮子大开口,协议内容我要保密。”
针对此事,成都商报记者昨天采访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陶伟律师,他表示,李天一未满16周岁,根据法律规定,李天一不承担刑责,但李双江夫妇作为监护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一般为民事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具体赔偿金额按照杨女士夫妇在医疗鉴定部门确定的伤残等级来定,国家有明确伤残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