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方宏进谈举报内幕 停滞三年准备写书(图)

2011/9/17 20:05:2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方宏进:我现在是这样,这已经不是为我本身的案子怎么样,我现在拿到不起诉通知之后我可以不用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去举报。方宏进:我们现在主要是要等隆尧县检察院给我们回复,因为现在这个事情是等于他当场没有做出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作,我们有了质疑。

  主持人:你们知道这120万的去向吗?

  方宏进:是这样,我在给朋友写短信,就是我出来告诉朋友这个事情当中,我用了他们“私分”这个词,是这封短信后来通过各种方式在网络和其它媒体上出现,还有很多朋友,包括莫律师这么说,你用“私分”这个词有没有证据,否则会引来麻烦。我这里想说这个话,什么是证据,唯一的铁证只有隆尧公安局自己的财务帐本或华龙方便面的财务帐本可能有记录,再有就是当事人自己,我们平民百姓不可能查到这个账。

  我为什么还要去举报?这里面有几个重要的原因,第一,在他刚一抓了我们那个副总的时候他就要120万,为什么要120万?多处的这20万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他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应该是最后法院判我们确实是诈骗,然后需要赔偿多少,还要加多少损失,才是生效的,公安有什么权力就定了呢?第二,明确在宣读了不起诉通知书以后,不知道这120万,也没有退还,中间那120万到哪里去了呢?中间对我们审讯过程中,当着我的面,当着我律师的面,当着我朋友的面,他们经侦大队负责人明确说了三次,他为了表白自己干净,说这120万我们拿到之后,三个月之后就给了华龙方便面了,换句话说是在2008年10月份之前这个钱就已经给了华龙方便面了。

  我的质疑就是,要说这是赃款,案子还没有终结,他当时上网通缉了我们三个人,只抓了一个人,还有两个人没有见到,和这个案子相关的好几个单位他根本就没有去过,怎么就把这个钱还了呢?这是第一。第二,就算他还了这100万所谓涉案款,如果他自己没有利益,没有好处,会免费帮企业多追出20万的利息吗?这些是有账可查的。当然我说间接的证据,为什么这个事儿我非常气愤,在隆尧县经侦大队人嘴里对这个事情根本不隐讳,公开说我们就拿办案款的20%、30%作为我们的奖金,多次说。因为他们就不认为这个事儿是错事,觉得好像他们付出了劳动,拿这个钱就是应该的。所以我相信我现在举报这个事儿,他绝对不是针对我这一个案子做的,我非常有信心,只要有关部门、上级认真查一定能查到,他绝对不是只做了这一件事情。这对他们来说是司空见惯,该做的事儿。法律上,莫律师可以解释这个钱到底应该怎么动。

  主持人:刚才举报的违法的内容,莫律师已经有了相应的证据去举报?

  莫少平:刚才说了120万至少涉及到三点法律问题。第一,如果这些钱像隆尧县公安机关所说的,已经把它很短时间之内就给了华龙方便面厂,这等于违反法律规定,等于公安机关代企业追债,这是违法的。第二,如果他没有给,就是这个钱还在公安机关扣押着,他应该是随着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应该把这些扣押的款移送到检察院,但他没有移送,这是第二条违反法律规定的。第三,现在检察机关已经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按照法律规定,这120万应该在做出不起诉决定书的同时解除扣押、查封,退还给人家,他也没有做到。120万这三个方面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主持人:这让我想起2009年11月,莫律师提出要起诉华龙公司,追讨包括252万的广告费在内的382万元的钱款也属于此案的一部分吗?后来这个怎么样了?

  莫少平:这和案子确实有一定的关联,刚才方老师讲,他用他买的广告时段的时间为他们播了广告,尽管不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在电视剧里作为植入广告播的,但还是在专门的广告时段播了广告,这个广告当时按照它的价值,公开的标价250多万,我们作为代理律师确实也提起了诉讼,这个诉讼现在还在进展过程中,海淀法院还没有最终下判决,但很快就应该会有结果。

  主持人:刚才两位一直也提到,它本身属于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但它以方宏进涉嫌诈骗案来立案侦查的,对于这一点,你们会有什么后续的动作吗?

  方宏进:首先是这样,我首先要公开质疑这个行动本身的合法性,因为大家已经明显地看出,这就是一个动用公权力,类似于绑架人来要钱,给了钱就放人,至于拿了多少回扣和奖金只能上级部门查,不是老百姓能查得到的。这本身就是应该查的,这就是公安的害群之马,因为公安工作很艰苦,有的时候甚至有生命危险。这么多人努力地去做,这部分个别的害群之马为了给企业拿点钱,自己去捞钱,败坏整个公安的声誉,我觉得当然应该去举报,而且公安应该去查这个事情。这个查了以后,我个人觉得还是比较简单的,如果这个事情本身就是公安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插手企业经济纠纷,我就不存在我还要去给我翻案,因为整个事情都是错的。

  主持人:原告方华龙公司是个什么态度,他还有继续上诉的想法吗?他们的态度你有了解到吗?

  莫少平:你说的是民事纠纷。民事纠纷还有一点小插曲,我们这边拿出一个他们工作人员确认的,播放的广告单,对方开始是否认这个广告单,为此,还请鉴定部门做一个笔迹鉴定,这是不是你方的工作人员写的这些话,写的这些字,最后鉴定是由公安部二所,就是我们国家非常权威的鉴定机构确认这个字就是对方的工作人员写的,大概内容是换一个广告单,换一个广告播放带的要求。这个鉴定结论已经出来了,当然最终法院还没有做出最终的判决,做出最终判决之后再决定对方最后要不要上诉。在上诉过程中,当然,作为原被告双方,因为我们这边是原告,他是被告,他肯定提出他的抗辩,他的抗辩其中的核心就是通知你们的广告播放单那个单子不是我们这边人发的,不是我们写的,但现在等于笔迹鉴定已经出来了,就是他们的工作人员写的。

  主持人:现在我们何时向河北省检察院提出举报?

  方宏进:我准备向河北省检察院举报隆尧县公安经侦大队做出的事儿是违法违纪的,同时我相信检察院是被动的,很多情况是不了解情况的,但作出的东西是违反法律,违反规定的。这中间我个人、莫律师事务所多次发信讲明这些事实,他们全当没看到,没有做出任何答复。我认为这样的不起诉通知书拿到了,我可以堂堂正正地到他的上级机关举报,而且实名制,我准备好相应的法律文件,一定去。

  主持人:莫律师,举报的流程和结果应该是怎样的?现在有一个预测吗?

  莫少平:举报可以有两个渠道,一是可以向隆尧县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来举报,说你们下级公安机关做的是违法违纪的事情,另外一个渠道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因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举报有一个监督的职能,看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是不是有渎职和徇私枉法的情况,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有也可以去调查,两个渠道都可以。

  主持人:这样的举报可能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会不会还会遇到什么样的阻力?

  方宏进:我现在是这样,这已经不是为我本身的案子怎么样,我现在拿到不起诉通知之后我可以不用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去举报。

  莫少平:已经背了三年了。

  方宏进:这个事情存在潜在的祸害,如果大家都这样,谁发生了问题,你老家派人抓我的人,我老家派人抓你的人,这样市场秩序不就完全大乱吗?而且公安系统从企业拿钱给自己发奖金这不是腐败吗?所以这个事情应该由上级机关很正式地去查清楚,不是简单地对这个案子,而是带有一定典型性的违法乱纪行为应该及时给予纠正。

  主持人:刚才莫律师提到三年多的时间。回溯这三年多的时间,不知道方宏进先生这三年您是怎么过的?您的体会是什么?

  方宏进:老实说我比较狼狈,第一,在这个事情发生之前我刚从上海东方卫视合约期满回来,正在做一个广告公司,而且当时有很好的项目在手里,也有风险投资,甚至当时有计划在一年半之内去上市。但这个事情一来,又抓人,又通缉又什么,我们的所有项目没法做,应收款收不回来了,投资款不来了,后续所有东西做不了,所以我把这个广告公司停下来不做。然后我又稍微有一点特殊情况,我到哪儿去人家都认识你,免不了认得你,免不了觉得你有什么问题,我就变得没有办法再去做任何东西,中间有一些项目怎么去谈怎么去商量,到最后都不了了之,我知道朋友们没有想法,有这个事儿阻碍着,大家都不好再往前走。所以我真是很感激真正借钱给我,真正给我投资的那几个朋友,这几个人三年里头没有多说一句话,没有来追我,没有怀着疑问,就是支持我。这里我也想发一点感慨,如果说名人出来做生意,现在让我觉得就是“无限责任”,别人可以做有限责任公司,我至少觉得我自己做的就是无限责任公司。只要这个事情了结了,我要再出来做事情,开玩笑说,除非我出门被车撞死了没有办法,倘若不是我会一点点把钱还了,投资该得的利益我会给所有的朋友一个交代。就是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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