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中秋瑾会武术
□记者 王峰
后人质疑:秋瑾怎么成了飞檐走壁的女英雄
据《媒体》报道,在《秋瑾》原定的8月上映之际,秋瑾的亲侄孙秋经武称:“电影不尊重史实,内容相当庸俗,秋瑾随便打人,很粗野,很多和秋瑾从未谋面的人与秋瑾有大段的交往、对话,完全是戏说。”影片上映日期也因此一度推迟。
10月9日,影片投资方老板兼出品人冼国林在《秋瑾》首映礼上回应:“电影里的每一句对白都是有历史根据的,很多小细节都是翻阅历史书后才定下的。电影里的人物都是确有其人,只有‘复生’是虚构的,但是虚构这个人物是为了反映秋瑾解放女性的大爱精神。”
饰演秋瑾的黄奕也曾表示:“根据我看过的关于秋瑾的故事和史料记载,她生前的确酷爱刀剑。所以,我本人绝不敢恶搞革命先烈,尤其是这样一位具有伟大意义的传奇女性。”
片方质疑:侄孙只算远亲并非秋瑾真正后人
秋经武和《秋瑾》片方争执的另一个焦点是“后人身份”。片方表示电影拍摄已获得秋瑾的曾外孙女赖启珊授权,但秋经武随即出具一份“与秋瑾外孙女王炎华联合具名”的声明,表示片方获得的是“假后人、假授权”,并要求与赖启珊进行DNA鉴定。
据史料记载,秋瑾和丈夫王廷均育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儿子王沅德和女儿王灿芝,而秋经武是秋瑾哥哥的孙子,冼国林认为:“秋经武先生不能算秋瑾的后人,只能算远亲。”
赖启珊也通过律师发布声明:“我妈妈是秋瑾儿子王沅德的女儿王家梁,而我是秋瑾的曾外孙(女)。我妈妈被诽谤为王沅德的养女,我外公被诬陷为沉迷女色致使不育。这纯属无稽之谈。”她要求秋经武停止这种行为,如果不停止,我将会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进行经济赔偿。
法律解读:有授权表示尊重,无授权合理合法
电影《孔子》因 “子见南子”,被其后代认为有损孔子万世师表的形象要起诉《孔子》剧组;霍元甲后人控告电影《霍元甲》诽谤霍家断子绝孙;《色,戒》中王佳芝的原型郑苹如的妹妹指责电影破坏了姐姐的形象;齐如山后人认为《梅兰芳》中邱如白涉嫌歪曲齐如山的形象,致函柏林电影节组委会,要求撤销《梅兰芳》参评资格……近年来,名人电影和“名人后代”的是非不断。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新建认为:“拍名人传记片没必要经过后人授权,并且无论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赞同还是反对电影拍摄,都是没用的。”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香对此也持相同观点,她个人认为:“像秋瑾这类历史人物,代表更多的是一种革命精神。”
从法律的角度看,拍此类影片不仅无须经过名人后代授权,即便是名人在世,也无须得到本人授权。只有在拍摄完成后,名人及其后人才拥有追讨名誉权的权利。不过,秋经武以书信传真形式向国家广电总局反映此事,得到的回复是,《秋瑾》拍摄和公映的前提是必须有“授权书”。
关于电影能否美化、改编史实的问题,丁香说:“电影属于艺术作品,可以对事实进行艺术加工处理。但艺术加工不能丑化、贬低历史人物。如果双方对簿公堂,无论是直系还是旁系亲属,只要能出示证明自己是名人后代,都可以提起诉讼。”
如何判定一部电影是否歪曲丑化历史人物呢?罗新建认为:“如果电影杜撰史实,歪曲历史人物,后人可以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片方。不过是否歪曲历史人物不是名人后代说了算的,也不在于部分观众的观点,而要看影片公映之后的社会总体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