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的音乐广告简介明了但又创意十足
女物娱乐讯 北京时间10月13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上周三不幸病逝的苹果公司合作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不仅对世界计算机产业有着非凡的影响力,而且还对整个世界的音乐产业发展产生了巨大作用。自从十年前iTunes商店和iPod播放器问世之后,乔布斯和他的苹果公司对音乐产业的影响不可小视。
iTunes与iPod问世的巨大影响力
在2010年苹果iTunes商店开始销售著名英国乐队甲壳虫(The Beatles)的作品之前,一场围绕着商标侵权的官司就在美国苹果公司和英国苹果(甲壳虫乐队公司实体)之间展开了数十年。英国苹果担心网络数字下载发行音乐的方式会威胁到传统音乐产业的生存模式。最后这场官司的赢家是美国苹果公司,不过对于甲壳虫乐队的粉丝乔布斯个人来说也是一次巨大的胜利,尽管很多评论家忧心这种数字下载购买音乐专辑的方式让听众过于依赖iTunes商店的音乐列表推荐,但这一方式的确帮助音乐集团们接触到了更多的新生一代音乐听众。
与U2展开合作
乔布斯通过2004年与U2乐队的合作向世人更多地展示了他的个人品味,2004年U2乐队与苹果合作将自己的新专辑推出了iPod特别版。当时乔布斯在双方的合作生命中说道:“U2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乐队之一,我们非常荣幸能与他们展开合作。”
音乐宣传的成功平台
除此之外,苹果公司也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iPod与iTunes广告将自己打造成为不仅仅是音乐零售商,而是真正时尚风潮的创造者。动感的人物剪影、大胆的色调、苹果极具识别度的白色耳机,与苹果想过的音乐商品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苹果这个平台,大量乐队、歌曲、音乐公司都受益良多,例如加拿大民谣才女Feist的《1 2 3 4》通过在iTunes商店的推广未列当年100首最热歌曲的第八名;英国乐队The Ting Tings的《Shut Up and Let Me Go》的也是一路登顶;即使是像酷玩乐队(Coldplay)这样的知名乐队也会依托苹果的平台宣传自己,他们的《Viva La Vida》成为了自己乐队发展史上最为热卖的歌曲。
以下是在iTunes商店宣传过的著名音乐广告:
U2乐队, 《Vertigo》(2004)
甲壳虫乐队,《I Want to Hold Your Hand》(2010)
Feist, 《1 2 3 4》(2007)
酷玩乐队,《Viva La Vida》(2008)
埃米纳姆,《The Real Slim Shady》(2000)
Jet,《Are You Gonna Be My Girl》 (2003)
埃米纳姆,《Lose Yourself》(2005)
Jackson 5,《I'll be There》(2000)
The Ting Tings,《Shut Up & Let Me Go》(2008)
Gorillaz,《Feel Good Inc。》(2005)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