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日志
10月30日,因违反限高令被拘留的邓建国拘留期满,走出拘留所。(资料图片)记者 陆明杰 摄
(微博)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穗法宣) 10月30日,邓建国(微博)因欠债又违反限高令被广州中院行政拘留15日后释放。被拘留期间,法院根据他的供述,查封了一辆奔驰S320汽车和一批机器设备,还冻结了一个200多万银行账户。然而邓获释后不久,200多万巨款银行卡主竟提起执行异议,反口称该款并非邓建国所有。执行异议会否被有心人滥用?广州中院回应并公开邓建国欠债案“执行工作日志”。
卡主反口
称200万巨款非邓所有
以善于炒作出名的邓建国,因欠债又违反限高令,被广州中院拘留15日,报道一出即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还被戏称“扎扎实实地把自己炒作了一把”。
法院“限高令”发威后,邓建国态度发生了变化。在拘留所,邓建国不但向法院认错,还和巨星影业的代理人主动向法院补交了《财产申报表》,提供了财产线索。
据此,法院已经于10月27日前往番禺,在巨星影业公司住所地将一辆白色S320奔驰轿车予以查封,同时还查封了一批设备。并从邓建国被拘留当天身上查出的多张银行卡中,冻结了其中一张内有200多万元余额的银行账户。
广州中院执行局法官指出,拘留期间,邓建国曾有笔录供出这笔200多万巨款为其实际支配,而执行法官随后亦讯问过银行卡主,卡主称该卡虽以其名义开设,但一直被邓建国持有,且账户密码也只有邓建国一人知道,主要用于拍摄电影的收支。据称,该卡主只是邓建国的一名普通朋友。
然而,邓建国于今年10月30日拘留期满放出来后,200多万元巨款的银行卡主突然反口,称该款项并非邓建国所有,并提出执行异议。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法官目前已将该执行异议移交执行一庭进行审查。
欠债赖不掉
法院公开执行日志
“执行异议”是否会被有心人利用?广州中院执行法官回应称,尽管当事人提出了执行异议,但款项仍在冻结状态,如果异议不成立,仍将用于执行。
此外,法官还透露目前还掌握有邓建国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进一步披露执行情况,法院应记者要求公开“执行日志”。
登录广州审判网,点击“执行在线”进入“执行情况查询”,执行局法官演示,输入邓建国执行案的案号,以及一个查询密码,执行法官做了什么、执行进程等一目了然。
记者看到,邓建国执行案早在2009年9月24日便已立案并分到执行庭,直至今年6月,执行法官进行的每一项常规工作都有记载。细致到法律文书送达,向国土房管局、工商局、车管所、各大银行进行财产查控,发布限高令、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等。
从执行日志可以看到,虽然该案不能一次性顺利执结,但并未因时间长、人员流动等原因出现工作脱节,执行工作连续有序。邓建国的债权人查看执行日志,可以及时了解执行人员每日的工作。
广州中院新举措:公开执行日志可查进展
今年下半年以来,广州中院正式推行“执行日志公开”制度。申请执行人持有密码便能查看执行日志。广州中院制定还出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实施细则》。
广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黄志明表示,公开日志就是要让群众监督法官工作,当事人通过查询日志可以了解到执行人员每日的工作,增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信任。
除了执行日志网上公开,该院还在广州审判网上设立了执行信访电子邮箱,以及执行业务电子邮箱,收集申请执行人的反馈信息。该院每天都会查收电子邮件,根据邮件内容分门别类的进行处理,并会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来信人。
广州中院执行日志首次披露
记者在执行日志中看到,11月10日广州中院再次组织执行调解并制作笔录,期间有一项突破进展,即正式委托北京二中院调查邓建国财产状况。
这次是首次向公众披露邓建国执行案还涉及北京的法院。相关法官透露,邓建国此前在广东和北京多地有债务纠纷,部分已经到了执行阶段。北京二中院是最先查封邓建国名下土地使用权的法院,广州中院则是第五家。
按照法律规定,各法院须根据查封先后顺寻“排队”,首封的法院执行完毕了才能轮到下一家法院执行。据此前披露,邓建国被封土地使用权应能偿还北京二中院办理执行的债务,广州中院此次正式去函,希望该院尽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