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震寰:自掏腰包认购股份属私产
霍震寰亦于2008年8月至10月期间,将离岸公司银行户口内合共5200万港元转到自己银行户口,并变卖其中一间离岸公司持有的证券股票,将得益存入自己户口。估计霍震寰据为己有的遗产总值64亿港元。霍震寰声称霍兴业堂置业的350股,是他自掏腰包出钱认购,并透过获多宝有限公司的名义持有。霍震宇则认为获多宝是代父亲持有股份,并非霍震寰,离岸公司的不记名股票,也是霍震寰代父保管,联名户口的款项也是父亲留给家人的遗产。霍震宇又不满霍震寰争夺遗产却兼任遗产执行人,存在角色冲突,且态度不合作,故应被撤换。
霍震宇的上诉状还提出其他要求,包括由法庭下令霍震寰交代遗产数目;长兄霍震霆交出父亲遗产或财务数据的记录文件;委任事务所,以协助新的执行人调查遗产的资产及负债数目;委派专家评估遗产持有的物业、珠宝及艺术品价值。
霍震宇在接受记者查询时说:“不是争产,我只是做回执行人的事。”他并形容事件纯属正常法庭程序。被问到会否影响兄弟感情,他则未有响应。记者致电霍震寰时,接电话者称拨错电话;另霍震霆则表示不愿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