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陈冠希卷入藏毒案。2002年3月13日,曾有邮包寄给Edison陈冠希,但因他不在港,所以由司机往邮局代收,而当司机在两名关员监视下拆开邮包时,发现内有一些类似烟丝状物体,之后海关联络Edison协助调查,所以他在从日本回港时,主动与机场海关联络,被扣查录取口供后,再被带到警署办保释手续,后获准以一千元担保外出,六月再到海关报到。事后Edison曾为此事召开记者会详细交代,说该邮包将他的地址和姓氏都写错,将Chen误写为Chan,他并不认识寄邮包的人,亦不知道是对方动机。Edison更说自己从未接触毒品,平日只有抽烟。之后Edison照常工作,其家人和朋友,亦表示对他百分百信任,不过有传此案令他被“百事可乐”撤换广告代言人,被台湾人气组合F4所取代。同年5月4日:陈冠希到警署取回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