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千万豪宅“捞家”只付了一半的头期,还有500万港元的余款(约100万新元)得供,每个月的房贷是3万多港元(约6000新元)。
据悉,罗嘉良前妻自婚后就辞工当全职家庭主妇。但,与罗嘉良离婚后,必须打工赚钱供房子及承担生活费。47岁的她要找工不易,唯有在上环找一分兼职的工作,并将房子出租,她与儿子则租住只有400尺的小单位,省吃俭用养儿供楼。
上一页12345 ... 下一页 下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