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你》抄袭案一审判决 法院:不构成近似

2012/2/29 16:05:1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认为奥运主题歌《我和你》剽窃自己的作品,山东大学副教授王瑞华与土家族男子张明仁,以侵权为由将北京奥运音乐总监、作曲家陈其钢(微博)以及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诉至法院。

2008奥运音乐总监陈其钢(资料图片)

2008奥运音乐总监陈其钢(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 王巍)认为奥运主题歌《我和你》剽窃自己的作品,山东大学副教授王瑞华与土家族男子张明仁,以侵权为由将北京奥运音乐总监、作曲家陈其钢以及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两人不服上诉。今天上午,该案在市高院开庭审理。

  王瑞华介绍,2007年8月16日,她将自己创作的《我和你》歌词寄给奥运歌曲征集办公室。2008年8月8日,她发现奥运主题曲《我和你》无论从歌曲名称还是歌词内容,都和她的作品相似。网友张明仁表示他的作品也疑似遭到剽窃。两人起诉。

  陈其钢称,奥运歌曲由他独立创作,并提交各版本的修改稿作为证明。他说自己没接触过原告作品,创作的歌曲也与原告作品完全不相同或者近似。征歌办官员提交证据证明,他们提供过47首精选作品给陈其钢,也不包括原告作品。

  法院审理认为,王瑞华提出的“我和你”等表达,是公有领域的常用表达,且在奥运歌曲中比例很少。而张明仁的作品中有三句与奥运歌曲存在一定近似,但位置不同。法院认定陈其钢作品与原告作品不构成实质性近似,驳回起诉。

  庭前,王瑞华告诉记者,她对二审非常乐观,“一审时我家人要旁听遭拒,二审前法院许可了。”

  王瑞华上诉称,“邮寄内容是否就是我向法庭所提交的内容,奥组委征歌办应当予以如实作证。遗憾的是征歌办官员与音乐总监向法院提交不实证词,对我2007年投稿内容却未予证明。我要求请专家对两首歌的歌词进行专业鉴定。”

  相关链接

  王瑞华的《我和你》

  “我和你……我们的心却已紧紧相连……我和你……同一个世界连着你,同一个梦想连着我,世界与梦想连着我和你……”

  张明仁的《奥林匹克·北京》

  “手牵手,心连心,我们不陌生;五环下点燃圣火,相聚在北京;根连根,亲又亲,同在地球村……”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

  “我和你,心连心,同住地球村,为梦想,千里行,相会在北京。来吧朋友,伸出你的手,我和你,心连心,永远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