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伟)“我和你,心连心,同住地球村。”这首让人难忘的北京奥运主题歌因被诉抄袭今天成为呈堂证据——两名参加奥运歌曲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将歌曲的创作者2008北京奥运音乐总监、法籍自由作曲家陈其钢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今天此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法院进行了谈话。此前一审法院认为歌词不构成实质性近似,驳回了两原告的诉请。
原告要求进行鉴定
43岁的原告王瑞华原是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的博士后,现任山东大学副教授,她今天在法庭谈话前向记者表示,要求陈其钢承认《我和你》的歌词借鉴了两名原告的作品,两原告要求作品署名权。虽然一审败诉,但王瑞华称,她对二审结果很乐观。
对于一审败诉,王瑞华称,作词是专业性的工作,法院是专业法律机关,但是不代表有着专业的歌词素养和歌词鉴定能力,因此法院应该经过专业机构和专家的鉴定,再作出判断。她今天会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鉴定。此前王瑞华向法院提供了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张清华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馆常务副馆长吴义勤教授的专家意见,认为题目完全相同,这种概率非常低。
称两投稿歌词被“综合”
2007年8月16日,王瑞华将自己创作的《我和你》歌词寄给奥运歌曲征集办公室,此后无音讯。2008年8月8日,王瑞华听到奥运会开幕式主题曲《我和你》,她认为无论从歌曲名称还是歌词内容,都和她的作品相似。
王瑞华将此事发到网上,没想到一个叫张明仁的人也表示,自己的作品《奥林匹克·北京》也被剽窃。王瑞华说,和张明仁在网上沟通后,她发现奥运歌曲《我和你》,实际上是两人作品的综合版。张明仁是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文联主席,一直从事歌曲创作。他的作品是于2006年5月28日寄送到奥运歌曲征集办公室的。
王瑞华认为,陈其钢是对两名原告的作品改头换面,经加工、压缩、提炼后剽窃的。根据三首歌词的比对可以看出,陈其钢作品中直接抄袭的词句,有王瑞华作品中的“我和你”、张明仁作品中的“心连心、同住地球村、相会在北京”。
2010年8月,王瑞华和张明仁起诉陈其钢侵犯著作权,要求公开赔礼道歉,但未要求赔偿。此外,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因在发行的音像作品中收录该歌曲,被一同列为被告。
被告称未接触征歌作品
此案一审时,陈其钢委托了代理律师,本人没有出庭,他向法院提交证词称,奥运歌曲是他独立创作完成的,尽管他是音乐总监,但不是评委,也不负责征歌工作,因此接触不到征歌作品,所以不存在抄袭。征歌办官员也在提交给法院的证言中称,征歌办当时只提供过47首精选的作品给陈其钢看过,这里面不包括王、张的作品,因此陈其钢接触不到王、张的征歌作品,不存在抄袭。而原告对此说法并不认可。
去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驳回两位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通过对比,被告陈其钢作品中使用了“我和你”等表述,这些表达过于简单,属于公有领域常用表达,在被告作品中所占比例非常小。而张明仁的作品中有三句与奥运歌曲存在一定程度的近似,但在作品中出现的位置却不相同。因此,法院认为陈其钢的作品与王瑞华和张明仁的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的近似。
张明仁的
《奥林匹克·北京》
手牵手,心连心,我们不陌生;五环下点燃圣火,相聚在北京;根连根,亲又亲,同在地球村……
王瑞华的《我和你》
我和 你,也许从未见过面;我们的心却已紧紧相连……我和你,说着不同的语言,微笑已把我们紧紧相连……同一个世界连着你,同一个梦想连着我,世界与梦想连着我和你……
陈其钢的《我和你》
我和你,心连心,同住地球村,为梦想,千里行,相会在北京。来吧朋友,伸出你的手,我和你,心连心,永远一家人。 J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