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音乐风云榜年度盛典奖项评选方式
第一轮评选(选出入围名单)
(一) 第一轮评选结果全部由第十二届音乐风云榜年度盛典第一轮评审团一人一票的方式投票产生,候选作品及歌手都由歌手所属公司或本人自行报名各奖项。
(二) 评审团评选出的入选名单中各奖项得票前五名且符合相应评选档次者即为入围候选,可以进入下一轮评选。若得票第五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者同时入围候选。
(三) 分设单元奖项专业评委分组评审制,由评审团主席从评审团中提名单元奖项相关专业评委,并经颁奖组委会通过后,成立单元评审组,负责评审该单元奖项。具体奖项的评委分组名单不对外公开。
(四) 一部作品或一个歌手可以报名不同奖项,对一个歌手或一部作品入围奖项的数量评奖委员会不予以限制。
(五) 如果入围名单内出现不符合该奖项候选资格者,其入围资格将被取消,空缺由下一位得票数最高者补上。
第二轮评选(选出最终获奖名单)
(一) 第二轮评选结果全部由第十二届音乐风云榜年度盛典第二轮评审团于4月5日封闭式投票产生,颁奖当日现场揭晓。
(二) 分设单元奖项专业评委分组评审制,由评审团主席从评审团中提名单元奖项相关专业评委,并经颁奖组委会通过后,负责第二轮单元奖项评审。
(三) 评审团大奖、终身成就奖与年度风云大奖的获奖名单由颁奖组委会与专业评审团共同选出,权重各占50%。
(四) 其它奖项全部由评审团评审以一人一票的方式投票产生。
(五) 本届年度盛典专业奖项的评定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全程监票。
第十二届音乐风云榜年度盛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