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子儿子遭经纪公司起诉 索赔500万

2012/4/24 10:08:4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该公司认为,王紫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他与公司签订的《独家演艺经纪协议》,应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王紫逸支付违约赔偿金500万元并继续履行《独家演艺经纪协议》。

  王紫逸与父亲巍子

  春节档《大魔术师》以其强大的演员阵容和层层揭秘的喜剧色彩,赢得了票房大卖。热潮还未退去,其中饰演“李易”的演员王紫逸(艺名王子义,其父为著名演员巍子)被经纪公司诉至东城法院。

  今天上午,双方均由代理律师出庭。原告表示,王紫逸擅自接拍《大魔术师》,严重违反《独家演艺经纪协议》,要求王紫逸支付违约赔偿金500万元并继续履行《独家演艺经纪协议》。王紫逸则否认违约,称对方协议强人所难。

  原告演员擅自接拍《大魔术师》

  天宝华映影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创立于2009年,旗下艺人包括李玲玉、田亮、孙菲菲等,青年演员王紫逸也是该公司的签约艺人之一。

  该公司起诉称,公司与王紫逸签署了《独家演艺经纪协议》,在合同期间,该公司根据王紫逸的特点,将大量的人力、资金投入在王紫逸身上,先后安排王紫逸参演了《日照重庆》、《我与十一》及作为男一号主演了数字电影《成成烽火》1至5部,参演电视剧《郎心如铁》等。2010年5月,《日照重庆》作为唯一一部华语电影入围第63届戛纳电影节。

  经过公司的努力推广,王紫逸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知名度大幅上升。但在2011年春节后,王紫逸不再与公司联系,拒不履行公司的工作安排,并擅自接拍了电影《大魔术师》、电视剧《刑警博客》。

  该公司认为,王紫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他与公司签订的《独家演艺经纪协议》,应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王紫逸支付违约赔偿金500万元并继续履行《独家演艺经纪协议》。

  被告王紫逸指责经纪公司强人所难

  被告王紫逸是著名演员巍子的儿子,今天,他的代理律师出庭应诉。对于公司的诉讼请求,王紫逸的律师分述理由,指责公司强人所难。

  王紫逸的律师表示,首先双方签订的协议违反了相关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因此不存在赔偿违约金和继续履行的问题。

  其次,即便双方存在独家演艺经纪协议,但是公司拒绝他参加《日照重庆》在戛纳的首映式及主创人员会议,给其名誉及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公司违约在先,事后双方协商确认演艺经纪协议解除。

  三是,双方的独家演艺协议2009年11月1日签署,但《日照重庆》的开机时间是2009年9月份,因此对方说该影片是根据王紫逸的特点安排拍摄的不实。此外,电影《成成烽火》及《郎心如铁》也并非公司安排参演。2010年戛纳电影节后,该公司便陷入瘫痪状态,导演以及艺人相继离开,王紫逸无法与公司取得联系。

  最后,王紫逸并没有与其他公司签约。此后出演的《大魔术师》、《刑警博客》属于在独家演艺经纪协议解除后的行为,没有违反合同约定。

  王紫逸认为,即便双方所签订的独家经纪协议有效,但是在该合同中约定的独家续约权与高昂的违约金亦不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不平等地位。

  据了解,经纪公司与艺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如果主要是委托条款,则双方之间属于委托关系。在我国,委托合同是不可强制履行的,如果艺人违约或单方面要求解约,我国法律规定并未赋予充分的救济手段以保障经纪公司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