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撞人顶包未被起诉

2012/4/24 12:02:01 作者:佚名 来源:女物娱乐网
陈忠林:既然公安部门已认定是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并造成受害者死亡,已经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6月10日,永川区交警出具了事故责任鉴定书,认定王某为酒后驾驶,肇事逃逸,司法部门已经介入了对此事的调查。

  疑问1

  检方:肇事者王某态度很诚恳,出事之后及时认识到错误,并自觉到公安局自首。

  陈忠林:既然公安部门已认定是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并造成受害者死亡,已经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而认错态度不是有罪无罪的后果,只能对量刑产生影响。

  疑问2

  检方:及时对受害者家属予以赔偿,赔偿金额达73万元。

  陈忠林:赔偿及时也只是民事部分,只对量刑有影响,而与犯罪无关。赔偿只是量刑情节的认定。

  疑问3

  检方:肇事者取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受害者家属已不再追究其责任。

  陈忠林:按照法律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并逃逸的,将被判刑7至15年,最低7年刑期的犯罪。致人死亡是事实,即使受害方家属谅解肇事者,也不能不定肇事者的罪。

  死者母亲

  70多天以泪洗面

  视力严重下降

  “医生说如果早送到10分钟,我的孩子就不会有事!”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死者付波的母亲,她向记者哭诉,从付波去世以后至今,70多天的时间里,自己每次上街看到其他年轻人,都会想起自己的儿子。

  付波的妹妹告诉记者,母亲已经七十高龄,由于每天都以泪洗面,视力已经严重下降,虽然自己经常劝说母亲要注意身体,但“只要一提到付波,母亲还是忍不住哭!”

  记者将肇事者被释放的消息告诉付波的舅舅,告知其该事件的处理结果,他表示,这种结果自己想不通,但并不惊讶。“我们早就预料到可能是这种结果了,但没有办法。”当被问及是否会继续追究此事时,付波舅舅称,虽然自己很不甘心,但在此事上亲属已经花费了很多的心血,“再追究下去已经没有意义,只会增加父母的伤痛”。

  新闻回放

  永川“40码”事件

  交警认定醉驾逃逸

  2009年5月19日,重庆市永川区,“富二代”王某驾驶车牌为渝CE6666的宝马轿车撞死路人,有网友在大渝网发帖揭露该事件,并称肇事者下车拨打了10余分钟电话,却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导致伤者在约1个小时后才被送往医院,终因抢救无效死亡,而肇事者从现场逃逸,甚至找人“顶包”。本报“报网互动”全程进行了追踪报道。

  5月31日,本报记者前往永川区调查事件进展,目击者称,宝马将人撞飞6米高、10米远。

  6月1日,永川区委书记胡际权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震惊,承诺“无论肇事者是什么身份,将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秉公严肃处理”。

  6月2日,肇事者委托代理律师王某称,事发时车速约为40码左右,并称肇事者曾拨打过急救电话。但97%的网友并不相信这一说法,把该事件讽刺地称之为重庆的“40码”。

  6月3日,肇事者父母在殡仪馆祭拜死者,死者亲属获赔73万余元。肇事者王某于前一日晚上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6月10日,永川区交警出具了事故责任鉴定书,认定王某为酒后驾驶,肇事逃逸,司法部门已经介入了对此事的调查。

  新闻链接

  杭州“70码”肇事者被判三年

  2009年5月7日晚8时许,杭州青年男子胡斌在杭州市区飚车时,撞飞横过马路的男青年谭卓,致谭当场死亡。当日,肇事者被刑事拘留。5月15日,杭州警方以交通肇事罪向检察院提请批捕。5月20日晚,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日,受害者谭卓家属与肇事方已经达成协议,谭卓父母获赔113万元。7月20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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